诈骗与经济纠纷间存在一定的关系。诈骗一般指谎表、欺骗他人以便取得物质利益的行为,而经济纠纷则指经济类案件中涉及的民事纠纷,包括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公司纠纷等。两者在形式上可能有所不同,但本质上都涉及经济利益纠纷。
界定诈骗与经济纠纷,一般可以从犯罪成分和民事利益受损情况入手。按照犯罪成份来看,诈骗是一种涉及以谎话、伪造、欺骗、胁迫他人财产的刑事犯罪行为,具有明显的犯罪性,且有很强的社会危害性。而经济纠纷涉及的一般是民事责任行为,判断是否构成民事责任主要看案件中双方的行为是否受法律的规范限定,只要不违反所规定的行为则不会构成犯罪行为。在民事利益受损情况方面,诈骗虽然具有明显的犯罪成分,但许多诈骗案件最终造成受害者受到民事损害,受害者比较容易计算损失金额,而经济纠纷更多是因受害方行为模糊或者行为缺乏证据从而影响经济利益,其最终损害也是比较难以估计定量的。
总而言之,诈骗即具有明显的犯罪成分,又造成受害者民事上的直接损害,而经济纠纷涉及的一般为民事责任行为,无明显的犯罪性,而且损害的定量也比较难以估计。所以,可以将两者作为不同的法律概念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