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这要看具体的案情。
首先,受害者应根据非法所得或者侵占的物件的性质和数量,综合考虑处理以前作案数量、金额、作案性质,适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例如,如果受害者没有把钱还,但已经造成的损失非常有限,那么法院可以根据实施罪行的情节轻征责任,并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其次,如果诈骗者在作案中未发挥打击犯罪作用、及时返还被侵占物,改正过失,或者没有自我利用而是为其他人作案,受害者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损失,则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再次,如果诈骗者有弥补损失行为,在受害者同意的情况下因作案损失赔偿,也可以做出相应减轻处罚的裁定。
最后,在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况下,当诈骗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有潜在危险,受害人没有受到财产损失,而受害者也能够通过赔偿补偿,也可以减轻处罚。
实际上,关于是否坐牢,还取决与相关部门的评估与审查,以及监狱的收容情况,以确定是否有必要判处有期徒刑。
总的来说,是否坐牢,要看诈骗案件被定性的情况,若是涉及的金额和数量以及作案情节等,都属轻微的话,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不一定坐牢。而且受害者如果适当满足并同意赔偿,那么也可以减轻处罚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