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明确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五种行为、应当从重处罚的九种情形等。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意见明确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五种行为、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应当从重处罚的九种情形;明确要求对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黑恶势力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纠集者、主犯和直接利用者五类人员从重处罚。要求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阶段,全面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标本兼治。
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高度关注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问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295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814个,其中,有未成年人参与的占到近20%,未成年人涉案人数占总数7%左右。从国内打击情况看,为逃避刑事处罚,黑恶犯罪组织成员呈低龄化发展趋势,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从境外黑社会犯罪的发展规律看,针对未成年人招募、吸收组织成员,教唆、引诱实施犯罪也是黑社会组织惯用手法。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严格贯彻落实意见有关要求,依法加大对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做好以下措施:
一是精准打击。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意见所明确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五种行为,主要有实施胁迫、教唆、拉拢、引诱、欺骗、招募、吸收等行为的成年犯罪人。
二是从严打击。对意见规定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应当从重处罚的九种情形,公安机关在侦查办案中将从严掌握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适用,对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纠集者、主犯和直接利用者五类从重处罚对象,坚决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全面体现依法从严惩处。对重大疑难案件,公安部将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查深查透,依法严惩。
三是宽严相济。对偶尔被利用而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将落实宽严相济政策,按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慎重、准确定性,不应认定为黑恶势力组织成员的坚决不予认定。
另外,公安机关在抓好打击工作的同时,将继续加强与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校园安全工作机制,协助做好教育挽救和犯罪预防工作,及时阻断未成年人与黑恶势力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