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面对地下钱庄迭代变异带来的挑战,外汇局浙江省分局联合浙江省公安厅等七部门开发建设“中岛”平台,借力监管科技有效提升打击精准度,多维度发力,强化综合治理,不断探索治理地下钱庄的“浙江方案”。
地下钱庄是一种特殊的非法金融组织,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利用或部分利用金融机构结算网络从事非法买卖外汇、资金清算等非法金融业务,其本质是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非法金融业务。随着科技和金融“跨界融合”逐步深化,地下钱庄也在不断迭代变异,专业性、隐蔽性、传染性更强,打击治理难度更大,助长了跨境赌博、骗税骗补等各类上游犯罪。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下称“浙江省分局”)联合浙江省公安厅等七部门开发建设“中岛”平台,有效整合利用相关监管部门数据资源,借力监管科技有效提升地下钱庄打击精准度,并从多维度发力,强化综合治理,有力保障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地下钱庄呈现出“跨区域”特征。早期的地下钱庄多是以亲缘、地缘、族缘为纽带的团伙式运营,如侨乡钱庄(活跃于江浙闽等地)、潮汕钱庄(横跨粤港澳)等,地域性比较明显。随着现代信息通讯工具更加多样化以及网银支付等支付结算工具创新发展,地下钱庄也突破了原有地域限制,交易行为更具隐蔽性。据统计,浙江近年破获的地下钱庄案件虽然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及传统钱庄经营地,但所涉交易遍及全国各地,跨地域尤其是跨省份特征明显,同时境外交易涉及我国港澳台地区、部分发达国家和少数中东国家。
地下钱庄呈现出“高科技”特征。随着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金融领域的探索应用方兴未艾,地下钱庄违法犯罪生态发生巨大变化。地下钱庄团伙在境内以本币购买加密货币,通过互联网在境外出售加密货币以取得外币存款或现钞,实现资金跨境汇兑和转移,相关资金运作完全脱离监管视野。有些地下钱庄团伙还会将传统型手法与新型手法叠加组合使用,如跨境对敲基础上叠加跑分平台、虚拟货币等,资金链条更长、流转速度更快、流转路径更复杂,资金流转过程就是清洗过程,这些操作手法专业性、传导性、隐蔽性更强,监测分析难度极大。
地下钱庄呈现出“卫星式”特征。近年发现的某些大型地下钱庄的模式,形成以一两个资金雄厚、“信誉好”的地下钱庄为主体,拖带若干小型卫星钱庄的地下钱庄网络。该类地下钱庄有些是在规模扩大后,出于管理和运营需要,不同地下钱庄经营者之间通过资金拆借,业务组团合作等方式,构建了跨市场、跨地区和跨行业的经营网络;有些地下钱庄经营者以“狡兔三窟”的形式,将其业务“化整为零”分散隐藏于其搭建的经营网络中;有些地下钱庄经营者通过寻求其他钱庄的合作,可在更大范围内调度使用资金,借用各个钱庄的资源优势扩大规模。
“中岛”平台建设思路。依托全国外汇数据研判中心资源优势,浙江省分局联合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税务局、杭州海关等7部门开发建设“中岛”平台,这既是数据模型的平台,也是监管合作的舞台。“中岛”平台利用隐私计算技术,无需获取各部门原始全量数据即可实现各单位数据融合共享,主要包含模型创建、模型规则分发、运算结果接收、结果二次计算以及批量线索输出等功能,既解决了各监管部门高度物理隔离下数据共享的需要,又突破了各部门内部数据安全性难以保障的难题。日常工作中,“中岛”会将应用条件、研判请求、建模要求传递给各个部门的计算子网,取回反馈结果数据存入“中岛”,进行模型二次计算,实现各监管部门“谁也不违规、谁也不吃亏、谁都得实惠”的目标。由于其独创性及实战性,“中岛”平台荣获“2021年浙江省改革突破奖提名奖”。
跨部门联合建模思路。“中岛”平台首个“买单配票”模型融合了“汇警税关”四部门数据,通过各自研发的4个子模型共计19个异常特征对可疑市场主体进行分析研判,经过“中岛”平台进行交叉验证后,完成可疑线索输出。第二个“骗购外汇”模型也已上线测试,融合外汇、公安和税务三方数据,针对性筛查购买进口报关数据骗购外汇的主体异常特征,目前已完成一次测试运行,输出的重点线索已立案侦办,后续将根据侦办过程中了解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升级模型特征。第三个“空壳公司”模型正在研发中,主要针对容易涉嫌犯罪的高风险主体而非具体的某类犯罪行为,通过监测实现“打早打小”的目的。
组织有序。2022年,浙江省分局联合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税务局、杭州海关,依托“中岛”平台首个“买单配票”模型输出的33条可疑线索,组织各地市(含宁波)开展“惊雷2022”联合比武,每个地市均派出由4名经侦民警,2名外汇检查人员和1名税务稽查人员组成的联合队伍参与比武,对33条线索开展研判侦办,联合研判期间四部门分别派出授课老师组织人员在杭州进行封闭式集训,交流数据研判方法和办案经验,并对本次联合比武进行汇报评比。
成效显著。在浙江省公安厅的统一组织下,全省上下对这33条线索开展联合研判后陆续开展收网行动,截至2022年末,已破获骗税案件29起,涉案金额61.52亿元人民币。这次联合比武首次实现了“汇警税关”四部门在机制、数据和人员上的深度融合,是对“中岛”平台和“买单配票”模型的第一次实战检验。这是一次对浙江省整个骗税犯罪生态的全面清理,更是一次对浙江省行刑部门开展的无死角实战训练,通过集中授课、经验交流和打击实践,让各地市各系统都具备了打击骗税犯罪链条的意识和能力,是打虚打骗机制在浙江的生动实践。
地下钱庄的存在有着复杂的社会土壤,单靠打击难以根除。浙江省分局不等不靠,主动担当,有效利用有限资源,多维度发力,力求做到综合治理。
坚持非现场与现场协同融合。线索挖掘是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起点,浙江省分局坚持非现场先行,充分发挥非现场在大要案查处中的先导作用,同时也将现场检查经验应用在非现场检查,以优化非现场指标和模型,进一步提高类案查处精准度。近两年,浙江省分局共向公安部门移交地下钱庄线索17起,其中12起已立案,10起已破获,1起被列为公安部全国集群战役案件,线索落地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坚持行政查处地下钱庄交易对手。地下钱庄在换汇效率、保密性、便捷度等方面所具有的天然优势,仍会吸引正常及“灰色资金”选择寻求地下钱庄跨境汇兑,“黑色资金”寻求地下钱庄模糊资金来源和去向,“洗白”犯罪所得。因此,加强对地下钱庄交易对手的行政处罚显得尤为必要,可以形成“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近两年浙江省分局共查处地下钱庄所涉交易对手非法买卖外汇案件194起,合计处罚没款2.22亿元人民币。
坚持开展“以案倒查”专项检查。银行、支付机构等金融机构是跨境资金流动主渠道,也是地下钱庄资金流动主渠道,网点多,范围广,是防范风险的前沿阵地。为进一步压实金融机构展业责任,浙江省分局创新推进“以案倒查”专项检查,从已破获地下钱庄案件入手,通过非现场分析锁定可疑线索涉及的金融机构,开展现场检查落实银行展业不规范问题。近两年浙江省分局共查实13家银行存在违规展业行为,罚没合计1514万元人民币,其中对2名银行责任人罚款合计12万元,对1家机构停止对公结汇业务3个月,2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坚持开展在检查中调研。本着检查与调研并重的原则,浙江省分局坚持将现场检查一线碰到的鲜活案例素材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形成调研专报和研究型课题,积极向总局建言献策,以期监管部门出台更有效的疏堵结合措施、形成根治的系统性和源头性方案。
对于地下钱庄这颗社会“毒瘤”,打击并非最终目的,治理才是。外汇管理部门与司法、公安、金融、海关、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同气连枝”、久久为功。下一步,浙江省分局将继续依托“中岛”平台,强化数据融合,配套联合处置机制,以此构建提前预警、精准打击、整体智治的防控体系,为在全国范围内更好地治理地下钱庄提供“浙江方案”。
一、涉税型地下钱庄的定义、运作模式和发展趋势
地下钱庄是以营利为目的,以个人信用为基础,利用正规金融机构资金结算系统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及洗钱等犯罪活动的非法金融机构或组织。其中涉税型地下钱庄是能够为逃税、抗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假纳税等涉税犯罪行为提供服务的非法金融机构或组织。本文研究的重点是针对为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提供服务的地下钱庄的外汇非现场打击,故本文将涉税型地下钱庄狭义地定义为“为骗取出口退税不法分子(也称‘交易对手’)提供服务”的地下钱庄。
涉税型地下钱庄为交易对手提供服务的核心点是帮助编造贸易资金跨境流入,这与传统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相似但有明显的区别。交易对手将人民币资金打给地下钱庄,地下钱庄再通过境外账户将外币打给交易对手指定的国内账户中,是非法买卖外汇的变种。涉税型地下钱庄资金运作通常以跨境对敲为主,在境内交割人民币,在境外交割外币,境内外不发生实质的资金转移,通过两头记账的方式实现本外币资金汇兑。这种方式的好处是跨境结算快速,且更具备隐蔽性;缺点是大量的单向交易容易产生涉税型地下钱庄自身“境外缺头寸”问题。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外汇便利化改革的持续推进,涉税型地下钱庄有以下三方面发展趋势:一是渠道多样化。通过支付机构、虚拟货币等途径向境外转移大量资金,解决自身“境外缺头寸”问题;二是管理隐蔽化。利用手机银行便捷优势,控制大量账户,跨地跨省转移资金,增大执法机关资金链追查难度;三是服务优质化。与货运代理公司、境内供货商等相互勾结,形成利益链条,提供买单套单、出借账户等服务,从中抽取利益。
按正常办理出口退税的要求,企业需向税务机关提供如下资料:一是出口发票和购货(购料)发票,两类发票既是外销和国内购货(购料)的证明,也是计算退税额度的凭据;二是出口报关单,是证明贸易背景和货物离境的单据;三是银行收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是证明出口回款的凭证;四是保单、运单等其他辅助性单据。骗取出口退税简要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骗取出口退税简要流程
首先,“货物流”是实现出口骗退税的前提。出口骗退税多基于真实的货物出口,利用小规模纳税人“不缴不退”政策,借用其货物报关;其次,“增值税发票”是决定骗税额度的标尺。虚开的增值税发票主要来源于小型内销企业的“富余票”,既可以为小型内销企业自身创收,又可为骗退税企业制造购货假象;最后,“资金流”是循环骗税放大收益的杠杆。出口收汇不但匹配了骗退税企业的货物流,同时还可循环利用有限资金,无限放大不法收益。
贸易回款是成功办理出口退税的必要环节,也是骗退税企业的难点,通过地下钱庄将资金转移境外账户,再以货款名义打回境内账户,是骗退税企业最为简易的手段。另外,涉税型地下钱庄还能够为骗退税企业提供配单、配货等服务,针对各地税务部门管辖权不同,利用地下钱庄地域范围优势,增加税务稽查难度。针对海关、外汇局监管侧重点不同,用看似完整的购销流程和信誉良好的货代公司做掩护,使“假出口,真骗税”更具迷惑性。
目前,主要缺少两类关键数据影响非现场打击涉税型地下钱庄的准确性:一是缺少境内人民币资金的交易数据,通过非现场方式难以分析判断境内人民币资金的归集、来源与去向;二是缺少境外资金的划转走向数据,无法对境外主体信息、控制的关键账户进行监测分析。缺少以上两类数据,导致分析人员难以建立针对性的监测分析模型、设定有效的线索筛查指标。
运用现有功能分析现有数据可以胜任一般程序性违规线索分析工作,但对于具有主观恶意情节、刻意隐藏违法动机的实质性违规而言,对重要字段信息的挖掘提取使用方面还存在一定空白。例如,在跨境收付款数据中,没有电子终端IP地址、手机MAC地址和设备编码等数据信息,导致无法分辨客户的业务办理渠道,更难以发现不法分子使用同一部手机集中操作的线索,有针对性地运用数据资源,制定非现场打击策略。
一方面,随着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不断深入,以地下钱庄为代表的不法分子也将成为改革的利得者,新的违法违规资金流动渠道将滋生出更多的作案手段,增大对地下钱庄的打击难度;另一方面,移动支付、虚拟货币等跨境资金流动新渠道更加自由便捷,也更难于被执法机关监测追踪,对以洗钱、资金转移、跨境套利等为目的的地下钱庄来说更具吸引力,由此产生的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将对现行的外汇非现场监测模式带来冲击。
鉴于涉税型地下钱庄的资金运作特点和未来发展趋势,把“资金通道”和“交易对手”作为外汇非现场打击的两个切入点。意在有效使用现有外汇数据资源,针对出口骗退税违法行为实施的必要条件和地下钱庄参与的必要环节,构建异常线索监测指标体系,提高非现场监测与打击的精准性。
不论涉税型地下钱庄自身资金跨境划转,还是交易对手跨境贸易回款,都需要通过正规的银行机构和正规的资金流动通道实现跨境,其通道形式多样,名义层出不穷(如表1)。其中,可疑违规资金的共同特点是多选择以美元币种结算,因为美元的获取难度最小,地下钱庄抽取的费率最低,通常为1.5%左右,因此结算需求最高。其他方面特征主要有:一是结合涉税型地下钱庄自身汇出大额整数人民币的需求,实际汇出的外币金额往往有整有零,与当日银行汇价呈整倍数关系;二是借助个人名义分拆汇出或提现的,单笔个人付汇或提现金额将接近限额;三是考虑骗退税企业循环骗税的动机,贸易流入呈现单笔金额小、总体规模大、回款周期稳定特点;四是地下钱庄为躲避外汇监测,控制多个NRA账户与境内交易。
表1 涉税型地下钱庄跨境转移资金的主要渠道
按照“先锁定上游犯罪,后理清钱庄网络”的思路,先从交易对手自身的行为特征入手,查找骗退税企业线索,再“顺藤摸瓜”追查为骗退税企业提供服务的地下钱庄。有一些较为明显的特征能够作为预判企业骗退税行为的依据(如表2)。针对此类特征进行非现场分析,能够提高发现骗退税企业的概率,为追查地下钱庄提供方向性指引。
表2 出口骗退税企业的特征与异常点
值得说明的一点是,有的骗退税企业通过虚抬出口报关价,从境外关联方收取高于出口商品实际价值贸易款的方式实施骗税,不需要通过地下钱庄虚构贸易资金流入。在通过查交易对手方式间接筛查涉税型地下钱庄线索时,需要将此类企业排除,避免给分析结果带来干扰。
一是构建可疑度评价体系。针对资金通道和交易对手的异常关注点,分别建立数据筛查指标,形成异常线索指标集合,按照可疑程度的不同对每个指标赋值,使评价分值的高低能够反映线索可疑程度的大小;二是大数据聚类画像。搜集经税务部门公布的骗退税企业名单,建立“黑名单”样本库,利用Python、Sas等数据分析工具在企业大数据库中查找符合“黑名单”样本特征的疑似骗退税企业的信息,再分析跨境资金流向,追查涉税型地下钱庄线索;三是针对实际案例延伸分析。提取已经公布骗退税企业的境外付款人信息,锁定疑似地下钱庄操控的境外账户,间接发现地下钱庄线索,再拓展分析与境外账户往来的境内企业,追查与地下钱庄相关联的其他骗退税企业线索。
建议在两方面扩充数据采集:一是采集境内人民币交易数据。可采取对异常市场主体定向采集的方式,追溯可疑人民币资金的境内走向,锁定资金链条的归集账户,追查可疑市场主体;二是采集境外资金交易的数据。可探索采集境内银行境外机构的部分外币账户划转、反洗钱调查报告、异常客户信息等数据,逐渐弥补“两头在外”交易数据不足,为闭合本外币、境内外资金流动,提升非现场打击地下钱庄精准度提供数据资源支持。
一是深入挖掘现有外汇数据资源的价值信息。广泛采集手机银行IP地址、MAC地址及设备编码等信息,使其融入到现有非现场分析框架之中,为异常数据稽核与可疑线索筛查提供更加广阔的思路;二是融合多种科技技术和分析方法,提升外汇非现场分析的灵活性。围绕外汇交易的合理性、合规性主线,推进“宏观形势分析预判-中观重点领域监测-微观可疑线索筛查”三个层次的相互结合与印证,为非现场打击地下钱庄与交易对手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一是探索建立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应用平台。依托平台实现外汇数据与其他部门数据的共享和对接,实现对货物流、资金流、票据流等数据的联合监测,确保及时识别市场主体出口背景,提取资金结算用途等信息,提升非现场监测效率;二是推进部门间监管成果共享,构建违法违规市场主体“黑名单”共享机制,通过平台发布负面主体和监测成果,推进跨部门非现场监测合作,形成跨部门非现场打击合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