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我都在关注项目的新动态,对于未来的发展,我们也想一起参与,所以特来问候。我最近看见很多不具备基本 Web3.0 观念的,甚至完全不了解区块链与 NFT 的人涌入这个行业,也带来了他们曾经所在的圈层的乌烟瘴气。我始终认为区块链行业是崭新的,赚钱永远是过程,而不是目的,不能因为参与不到项目就自己发假的 Token,就去抹黑项目方,在此我也想说一句,任何这样的尝试在我看来都不会成功,也不会影响到真正热爱这个行业的人们的共识。
简单介绍一下我自己,我是 PunkDao 的一员,我们很熟悉,但也很陌生,我们的数量很多,每个人都在用各自的方式影响着整个项目的进程。从前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生结交一知己足以,现在事事通达,好像全世界都连在一起,可每个人的距离又很远。所以我想复古一点,用书信方式和 Punk.Network 成为赛博时代的伯牙和子期。
NFT 自问世以来饱受争议,一路至今饱经风霜,终是应了那句古“是金子总会发光”,现如今 NFT 已成为了现今区块链中当之无愧的最热概念。然而,市场的狂热带来的不仅是溢出的财富效应,更增添了市场浮躁之风。在这个混沌无知的 NFT 蛮荒年代,作为 PunkDao,我始终贯彻着 Punk 精神,不受财富的霓虹诱惑,不被庸碌的老鼠干扰,跨上锈迹斑驳的二手摩托,在夜晚喧嚣的城市中寻找着那唯一的光明,也许路途很艰辛,但我愿意踏上旅途。
和你说了这么多,是因为我觉得 Punk.Network 一定可以理解我,我相信你也跟我们一样贯彻着 Punk 精神,只为 NFT 布道,完成我们自己微小的贡献。故我将摆脱虽然繁华但也喧嚣的 NFT 市场,抛开那些财富第一、盈利之上的窸窣之声,深刻探讨一下 NFT 的未来发展其中的重要一环即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剥离。
那么我说一些我的浅见:
NFT 作为非同质化代币,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用做特定用途即所有权证明。深入讨论所有权证明,其本质可分为使用权和所有权,在未来 NFT 作为所有权证明使用场景数不胜数,如:会员卡、游戏道具、金融凭证、租赁市场等功能性 NFT。如若 NFT 无法分割所有权和使用权,那么这将极大程度的降低其价值和流通性。
举个例子:NFT (VIP)是 A Dapp 的 VIP 身份特征,可以获得 A Dapp 的某次活动入场权。参与角色有 a、b 两位,NFT (VIP)的所有者 a 不去参加,没有 NFT (VIP)的 b 想去参加,但因为 NFT (VIP)的价格过高导致 b 承担不起费用,且 b 对 NFT (VIP)的需求也只仅限参加这次活动,如若使用权和所有权不分开,则会导致市场供需不匹配,交易不成立,一旦使用权和所有权分开,a 即可以合适价格将使用权出售至 b,达成交易。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游戏道具、金融凭证、租赁市场等。
如何让 NFT 同时拥有使用权和所有权,这在技术上始终是一个难题,但是可以考虑利用方法暂时解决此类问题:将 NFT 存储在去中心(中心化)数据库,其包含所有权 NFT (1)和可焚烧代币 FNFT (1-36500),并确定以下几个规定:
1、NFT (1)在别人持有 FNFT (1-36500)的情况下无法转让,除非购回售出 FNFT (1-36500)形成完整的 NFT;
2、NFT (1)无法单独出售,只有 NFT 可以出售;
3、NFT 一旦转移,NFT (1)和 FNFT (1-36500)将同时转移;
4、FNFT (1-36500)直接在初始合约就有 36500 个不同的 FNFT (VIP)——FNFT (36500),每天自动燃烧一个 FNFT 并解锁下一个 FNFT,预计需要燃烧 100 年可以燃烧完。
虽有此类备选方案,但我相信最终解决办法依旧是通过开发 PRC—XX 接口拆分 NFT 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但因我的浅薄代码知识不知其实现难度和可能性,故不敢妄议。
我一直认为,万物皆可 NFT,我曾经看见你们的文章中说过,NFT 很有可能是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介质,这很震撼,我始终相信未来世界一定有今天的影子,但一定是个全新的世界。历史的进程总是浩浩荡荡,纷纷扰扰终归是沧海一粟,相信 Punk 团队在未来能够完成自己宏伟的目标,我们愿意为这个新世界添砖加瓦,贡献自己的力量。
祝君万事顺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