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利兹国际金融服务委员会(IFSC)成立于1999年,监管非银行领域,IFSC的成员既包括公有企业,也包括私立企业。
IFSC的责任:促进和发展伯利兹成为国际金融服务中心;提供适当的监管和国际金融服务监管;保护和促进伯利兹成为离岸金融中心的声誉;制定政策及提供政府咨询和援助等服务的规定;收集、储存和传播可靠及时的信息相关方面的服务。
伯利兹IFSC牌照类别:
第一类牌照:专业成立和管理国际商业公司和其它离岸公司的牌照。
第二类牌照: 专业成立和管理信托公司,离岸信托公司,以及提供信托服务的牌照。
第三类牌照:国际资产管理及保障服务的牌照。
第四类牌照:汇款服务牌照。
第五类牌照:支付服务牌照。
第六类牌照:外汇交易商牌照。
第七类牌照:金融证券交易商牌照,从事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和其它证券衍生品交易,包括期货,期权,利率,外汇,股权,合约价差等的交易。
第八类牌照:货币经纪商牌照。
第九类牌照:贷款牌照。第九类牌照:换汇牌照。
第十类牌照:保管服务牌照。
第十一类牌照:财务服务牌照。
第十二类牌照: 咨询、提供建议服务的牌照。
伯利兹IFSC金融牌照申请需要的文件
1、股东(董事)金融相关专业证书公证文件
2、股东(董事)无犯罪证明
3、护照公证文件及翻译件
4、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及翻译件
5、地址证明及翻译件
6、宣誓书公证(证明文件由本人签署)
监管要求方面有几点需要注意:伯利兹金融牌照的整个存续期间,最低资本要求资金要存放在伯利兹城的银行。另外,伯利兹金融牌照持有人不可以伯利兹元办理。要持有客户资金,必须获得国际金融服务委员会的书面批准,客户资金要与公司资金隔离管理,分别存放在不同的银行账户。所有持牌公司必须提交月度、季度和年度报告,主要是关于资本要求、保证金要求、损益表、执行交易详情以及其他监管机构要求提供的信息伯利兹IFSC牌照监管范围广泛,可根据不同需要申请相应监管,目前申请的外汇平台比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