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个别机构将相关产品冠以“DC/EP”或“DCEP”之名进行交易,人民银行已于11月13日发布公告(附后)提醒广大公众不要上当受骗。
人民银行重申:人民银行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网传所谓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以及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可能涉及诈骗和传销,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不偏信轻信,防范利益受损。
公告全文
近期,网传消息称人民银行已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更有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DC/EP”或“DCEP”在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人民银行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人民银行从2014年开始研究法定数字货币,目前仍处于研究测试过程中。市场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数字货币,网传法定数字货币推出时间均为不准确信息。
二、目前网传所谓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以及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在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行为,可能涉及诈骗和传销,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不偏信轻信,防范利益受损。
中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简称PBOC),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合并组成中国人民银行。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国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1]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