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财域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商业行为与道德守则

I. 目的

广州金财域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称为“公司”)决心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最高标准的商业道德开展业务。因此,公司期望所有供应商(连同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合称为“供应商”)遵守最高标准的商业道德及合规要求。所有供应商须阅读并遵守本《供应商商业行为与道德守则》(“本守则”),且在恰当之时,培训其员工和代表,以确保他们了解与其行为相关的期望。如果本守则要求的标准高于商业惯例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标准,供应商应遵守此类较高的标准。

对于本守则而言,“关联公司”对于任何法人而言应指,直接或间接通过一家或多家中间人控制该法人、被该法人控制、或与该法人受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且“控制”是指通过拥有表决权的证券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有权指示或促使他人指示某人的管理或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有权选举该法人董事会或其他管治机构的过半数成员。

本守则旨在制止违法行为并倡导:

(i)      诚实道德的行为,包括用合乎道德的方式处理实际或明显的利益冲突;

(ii)     在供应商营业中编制的报告和文件中进行完整、公平、准确、及时和可理解的披露;

(iii)    遵守适用的政府法律、法规和规章;

(iv)    及时报告违反本守则的情况;及

(v)     遵守本守则的责任。

II.适用性

本守则适用于供应商,且在适当时,亦适用于供应商的董事、管理人员、员工和顾问,无论其是以全职、兼职、还是以顾问或临时形式为供应商工作(每位称为一位“员工”,合称为“所有员工”)。供应商应有一份书面的公司商业道德与商业行为守则或其他类似的公司政策,其须至少纳入本守则的要求和对供应商的业务适用的法律条文,且供应商须将此类守则或政策提供给员工,对员工开展定期的培训计划,进行定期的审查,以确保员工遵守此类守则或政策及本守则。

如果供应商或其任何员工希望报告可疑行为或可能违反本守则的情况,公司鼓励其与公司的主要联系人合作以解决疑虑。如果这不可行或不恰当,请通过下列任何方法联系公司:

电话:400-827-3378

邮件:[email protected]

在可行的情况下公司将保守秘密,若有人惩罚和报复善意地寻求建议或报告可疑行为或违反本守则情况的任何个人,公司概不容忍。

III.利益冲突

A.        冲突的识别

供应商应避免疑似或实际的不正当行为或利益冲突。当公司员工的私人利益以任何方式妨碍、或可能妨碍公司的整体利益时,即发生了利益冲突。“利益冲突”还指可使人怀疑供应商或其员工在与公司之间的商业关系方面不能完全客观行事的任何情况。利益冲突情况可能会以很多方式出现。通常下列情况应被视为利益冲突:

1.      财务利益

(i) 如果公司的员工或其配偶或任何其他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在供应商公司中拥有任何财务利益(所有权或其他利益),则供应商不应直接与该员工交易;及

(ii)       在与公司进行供货协议谈判或履行该等协议期间,以及供应商与公司维持商业关系期间,供应商不应直接与公司任何员工的配偶或任何其他家庭成员直接交易,只要该员工正在参与履行供应商之间的协议或达成的业务。

2.      贷款或其他金融交易。供应商不应向公司任何员工提供贷款或个人债务担保,或与公司的任何员工进行任何其他金融交易。

3.      其他禁止行为

供应商不应直接或间接:(i)向公司的任何员工,或公司员工的指定人员支付工资、佣金或费用;(ii)向公司的任何员工,或公司员工的指定人员提供款项或回扣;(iii)向公司的任何员工,或公司员工的指定人员赠送昂贵礼品或给予奢侈招待,或以低于公允市场价值的价格出售服务或商品;或(iv) 与公司的任何员工达成任何商业安排,除非该个人是作为公司代表的身份行事。

难以列举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所有方式,本守则仅仅提供了有限的一些例子。如果供应商或其任何员工面临一项困难的商业决定,而上文并未提及,则问自己下列问题:

  这合法吗?

  这诚实公平吗?

B.        利益冲突的披露

公司要求供应商充分披露被合理地认为可能会产生利益冲突的所有情况。

C.        家庭成员

就本守则而言,“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或生活伴侣、兄弟、姐妹、父母、岳父母及子女,无论此类关系是血缘关系还是领养关系。

IV.礼品和招待

A.     概述

赠送和收受礼品是一种普遍的商业行为。但是,礼品及招待绝不应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员工做出客观公平的商业决策的能力。

作为一项一般规则,供应商应避免向公司的任何员工赠送任何礼品或提供招待,因为在特定情况下即使善意的礼品也可能构成贿赂或造成利益冲突。只有在礼品或招待不会被视为任何特定商业决定之诱因的情况下,才可以向公司的员工提供礼品或招待。

公司的商业行为是建立在“公平交易”原则的基础之上。因此,公司的任何员工不得提供或接受回扣,贿赂他人,或私下提供或接受佣金或任何其他个人好处,供应商亦不应向公司的任何员工提供回扣或贿赂等诱因,以换取公司与其开展业务。供应商不应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以为其获取或保留某项好处或利益,且不应提供可能干扰、影响公司员工的判断的任何物品,或对公司员工施以恩惠。如果要向公司员工提供礼品、餐饮或招待,供应商务必要做到明智、谨慎和适度。供应商提供的任何礼品必须是公司员工所在业务部门和国家政策允许的礼品,因为公司的业务部门及地区政策可能完全禁止送礼或设置了不同的礼品的价值上限。任何礼品、餐饮或招待须遵守所适用的法律,不应违反提供方和/或接受方的相关政策,且须符合当地的风俗习惯。

B.     遵守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及其他适用的反贿赂和反腐败法律

美国反海外腐败法( “FCPA”)、英国反贿赂法和某些适用于公司的中国和其他司法管辖区域的某些其他反贿赂和反腐败法律(统称“合规法规”)禁止为了获取或保留业务而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政府官员或任何政治候选人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或进行任何非法付款。公司已经批准了一项要求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的反腐败计划。违反合规法规,不仅违反了公司的反腐败计划,也违反了对公司适用的合规法规,构成民事或刑事犯罪。供应商应遵守合规法规,并应促使其员工也遵守。

在不影响上述段落一般性的前提下,供应商不应向任何政府、任何政府部门、机构或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国有企业)、任何政党的员工或代理人、任何政治职位的候选人、或其他人,包括立法、行政或司法官员(包括为公共机构、公共企业或国际公共组织行使公共职能的任何人)提议支付、支付、安排或允许第三方支付、或同意支付任何款项、礼品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有价值的东西,同样供应商也不应从上述官员或人员处收受或同意收受任何款项、礼品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有价值的东西,只要此类款项、礼品或其他有价值的东西可能违反任何合规法规。

C.     政治捐献

除非公司事先批准,供应商不应代表公司或为了提升公司的商业利益而以任何不正当方式(直接或通过行业协会)做出任何政治捐献。

V.反垄断

供应商在开展业务时应完全遵守其经营所在司法管辖区域适用的反垄断和公平竞争法。

VI.公司资产的保护和使用

当公司授权使用公司资产时,供应商应注意保护并以负责的方式使用公司的有形与无形资产,包括知识产权、有形资产、物资、材料和设备。

VII.知识产权和保密

公司执行严格的保密政策。保护知识产权对于公司来说至关重要。供应商必须遵守(但不仅限于)以下要求:

1.      尊重和保护所有当事方的知识产权,仅使用合法获得且经许可的信息技术和软件。仅根据其相关许可或使用条款来使用软件、硬件和内容。

2.      仅为了经授权、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目的使用公司提供的信息技术和系统(包括电子邮件)。公司严格禁止供应商使用公司提供的技术和系统用于以下目的:(i)创建、访问、存储、打印、获取或发送任何恐吓性、骚扰性、威胁性、诽谤性、色情或其他令人不快或不恰当的资料;或(ii)发送任何虚假、诽谤或恶意的通讯内容。

3.      作为向公司提供商品或服务、或取得公司内部网络、系统和建筑物访问权的前提条件,须遵守公司关于保存密码、保密、安全性和隐私的所有要求和程序。所有在公司自有或租赁的设备上存储或传输的数据将被视为公司的机密和资产。公司可以监控所有公司网络和系统(包括电子邮件)的使用情况,并可以访问使用公司网络存储或传输的所有数据。

4.      遵守公司和其他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以保护知识产权的方式管理技术和技术诀窍的传输。

VIII.媒体

除非获得公司明确的书面授权,否则供应商不得代表公司向媒体发言。

IX.业务记录

供应商应诚实、准确地记录并报告所有业务信息,遵守与业务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相关的所有适用法律。供应商创建、保存和处理业务记录均应完全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监管要求,且在与监管机构代表和政府官员讨论时须诚实、直率且坦诚。业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订购信息、薪资、考勤记录、差旅报销单、电子邮件、会计和财务数据、绩效考核记录、电子数据文档及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保存的所有其他记录。

X.遵守法律法规;内幕交易

供应商须遵守其经营所在国家、地区、省、市的法律。这些法律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商业贿赂和回扣、著作权、商标和商业秘密、信息隐私、内幕交易、提供或接受酬金、工作骚扰、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虚假或误导性财务信息、滥用公司资产或外币兑换活动的法律。

供应商在掌握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其直接或间接的母公司、附属公司和关联实体)或其他公司重大未公开信息之时应避免交易证券(包括任何债券),且应遵守内幕交易、以及与证券交易和保密信息处理相关的任何适用法律,并应促使其员工也这样做。内幕交易既不道德亦不合法,且必然遭受公司的严肃处理。禁止内幕交易同样适用于员工的家庭成员和与员工同住的其他人。因此,供应商应促使其员工在与朋友、家庭成员、其他员工讨论工作时谨言慎行。

XI.工作环境

A.         歧视和骚扰

供应商应提供在所有方面均平等的就业机会,不容忍任何非法歧视或骚扰,无论其是种族、民族、宗教、性别、年龄、出身地、国籍或任何其他受保护类别方面的。

B.         健康和安全

供应商应向所有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供应商应通过遵循环境、安全和健康方面的行为规范、并报告事故、伤害和不安全的设施、操作或状况,为其他员工保持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并应促使其员工也这样做。绝不允许暴力和威胁行为。

供应商应促使其员工以安全的方式履行其职责,不受酒精、非法药品或其他违禁物品的影响。严禁在工作场地使用非法药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C.         其他人权

供应商的雇佣行为应完全遵守与人权相关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且应包括但不限于:

1.      仅使用自愿的劳动力。禁止供应商以合同工、包身工、或监狱劳工的形式使用强迫劳工。亦禁止支持以威胁、暴力、欺骗言语或其他强制手段进行的任何形式的非自愿劳工贩卖。

2.      不得要求工人向其雇主缴纳“保证金”或扣押员工的身份文件(政府颁发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工作许可)。工人应该可以根据当地及国家法律法规自由辞职,而不被收取非法罚金。

3.      遵守所有当地和国家有关的最低工作年龄的法律法规,不得使用童工。供应商不应雇佣任何低于16岁之人(如果当地法律规定了更低年龄,应以之为准),不应雇佣不到完成义务教育所需年龄之人,或低于法定最低工作年龄之人,取其中较高者。公司仅支持为了年轻人提供教育机会而开设的合法的工厂学徒计划,但不会与滥用此类制度的供应商开展业务。不得让给低于18岁的工人从事危险工作,且出于教育需要方面的考虑,可能也不能让其从事夜间工作。

4.      不得进行体罚或虐待。禁止身体虐待或惩罚、禁止做出身体虐待威胁、性骚扰或其他骚扰、言语攻击或其他形式的恐吓。

5.      根据人道的条件支付适用的合法工资。在工人上岗之前,以及在必要情况下在其整个受雇期间,均须以书面形式清楚告知所有工人与其工资相关的工作条件。在未经相关工人明确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允许将扣工资作为处罚措施,亦不允许实施任何国家或当地法律没有规定的扣除工资的行为。所有处罚措施均应记录在案。为标准工作周支付的工资及福利须至少满足当地及国家法定标准。

6.      不得要求工人工作超过当地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每日最高工作小时数。供应商须保证加班是员工自愿的,并根据当地及国家法律法规支付加班费。除非属于紧急或非常的情况,工作周不应超过每周60小时(包括加班)。应允许工人每七天至少休息一天。

7.      根据当地及国家法律法规保存员工档案,并通过工资单或类似单据及时向员工提供计算薪资的依据。

8.      尊重工人根据法定规定享有的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利。在同为工会会员的基础上,供应商不应在雇佣、报酬、培训权利、升职、解约、退休方面有歧视行为。

XII.环境法规和环境保护

1.      公司认可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也期望供应商恪守同样的承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保护环境。为实现该承诺,供应商必须(但不仅限于)满足以下要求:遵守与危险物质、气体排放、废物处理及废水排放(包括此类材料的制造、运输、储存、处理及向环境排放等)相关的所有适用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2.      在设施中采取适当的节约措施,通过维护和生产工序,并通过循环、再利用或使用替代材料,来尽力降低或消除所有类型的浪费,包括水和能源。

3.      获得、维护并保有所有当前要求的环境许可及登记,并遵循此类许可的操作和报告要求。

4.      如果适用,鉴别出排放的危害环境的化学品或其他材料,并恰当管理此类材料以确保其被安全处理、移动、储存、使用、循环利用、再利用和处置。

5.      遵守所有与禁止或限制特定物质相关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包括贴上循环及处理方式的标签。

XIII.违反本守则;防止报复

供应商应为其员工提供公开的渠道,以报告任何已知或疑似违反本守则的行为,包括违反对供应商适用的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他人报告已知或疑似违反本守则的行为不应被视为一项不忠诚行为,而是一项维护供应商及其员工声誉及廉正性的行为。

所有已知或疑似违反本守则的问题和报告应被敏感且谨慎处理。在可行、合法且供应商调查问题需要的情况下,供应商应为进行报告的员工保密。

供应商应严格禁止报复善意地寻求帮助或报告已知或疑似违规的员工。

XIV.本守则的豁免

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就个案允许豁免遵守本守则的规定。只有公司才有权决定豁免遵守本守则的规定。

XV. 结语

本守则为供应商如何遵照最高的商业道德标准与公司开展业务提供一般性的指导。供应商及其员工、代理人和分包商在与公司或代表公司开展业务时须遵守本守则。当发生任何情况导致供应商以违反本守则的方式经营时,供应商须及时通知公司相关联系人(或公司管理层成员)。虽然期望供应商自我监督并证实其遵守了本守则,但是公司可以审查供应商或检查供应商的设施以确认遵守。若任何供应商代表或人员的行为违法或是违反本守则或任何公司政策,公司可以要求立刻撤走该供应商代表或人员。除了供应商与公司可能签署的任何协议中的任何其他义务外,还要求遵守本守则、并出席公司可能提供的关于本守则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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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证明

致:  广州金财域科技有限公司的合规官

自:  [供应商法定名称]

关于:广州金财域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商业行为与道德守则

我方已经收到、审阅并理解了上述《供应商商业行为与道德守则》( “守则”),并且作为我方与广州金财域科技有限公司和/或其任何关联实体(统称“公司”)当前及后续建立商业关系的前提条件,我方在此承诺遵守本守则。

我方在此证实在我方与公司维持商业关系期间我方已经遵守了本守则。

我方进一步同意未来将遵守本守则。

姓名:

职务:

代表:[供应商法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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