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行等银行网点近日纷纷要求用户前往相应的网点签署关于数字人民币钱包使用的文件《数字人民币个人一类钱包开立、升级和使用风险提示书》,目的是强化用户的风险防范意识,保证用户的资金安全。
这份提示书中详细地将用户在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法律责任罗列了出来,比如在办理升级一类钱包之后要妥善保管支付密码和登录密码,禁止向其他人出租或出借数字人民币账户,否则将会予以警告并处至少1000元的罚款;建议不要使用与邮箱游戏和论坛等网站相同的密码,不要随意点击任何不明链接;近期一些不法分子以高额理财、补贴发放等为理由发起诈骗信息,诱导客户下载或登录欺诈软件或网站,盗取用户的资金,此类短信或电话不要相信,防止受骗上当。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银行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比如限制非柜面业务、罚款等,甚至还会对个人的征信信息产生影响。
银行发布此次措施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签署风险提示书的形式将用户对数字人民币的风险认识和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数字人民币不断普及和发展,已经被很多不法分子盯上,他们通过各种手段诱导用户出借、出租或出售数字人民币钱包实施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给很多用户的财产安全带来了威胁。提高用户的风险意识,加强风险教育是重中之重。
银行通过技术手段将数字人民币交易的监控和监测加强了,比如设立可疑交易和异常账户监测机制,对监测识别的可疑交易和异常账户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身份信息不完整或没有及时更新的用户采取限制金融服务、降低交易限额,加强进行用户身份的识别工作,保证用户身份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