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名艺术家状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希望明确NFT是否应受该委员会的监管。
布莱恩·弗莱(Brian Frye)和乔纳森·曼(Jonathon Mann)是本次诉讼的原告,他们寻求澄清在创作和销售NFT时,哪些行为可能会触发美国证券法。根据7月29日提交的法庭文件,原告方希望了解在向公众出售NFT艺术品之前是否需要“注册”,以及是否必须公开“风险”。
弗莱和曼的代表律师认为,SEC将NFT归类为证券是不合理的。他们以泰勒·斯威夫特的演唱会门票为例,指出斯威夫特在二级市场上出售音乐会门票,并通过声明宣传这些活动。如果SEC将这些门票或收藏品视为证券,那将是“完全荒谬的”。
律师表示:“虽然乔纳森·曼和布莱恩·弗莱在很多方面与泰勒·斯威夫特不同,但在这起诉讼中,他们的立场是一样的。他们是艺术家,希望在没有SEC调查或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创作和销售他们的数字艺术。”
本次诉讼寻求声明性救济和禁令,以防止SEC对Frye和Mann的NFT项目采取“非法执法行动”。去年8月,SEC曾对YouTube频道和播客Impact Theory提起了首例NFT诉讼,理由是该频道鼓励潜在投资者购买NFT创始人密钥作为投资,并预期从中获利。
弗莱和曼的律师强烈反对SEC的指控,并指出:“想象一下,如果SEC将泰勒·斯威夫特的歌曲或收藏品视为证券(或者如果仅作为NFT发行,则属于证券)并下令销毁它们。这听起来有些牵强,但这正是《Impact Theory》和《SC2》所发生的事情。”
他们认为,SEC的做法威胁到了艺术家和创作者的生计,这些人只是在测试一项快速发展的新技术,或者选择它作为他们的首选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