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稳定币发行监管制度的实施建议咨询总结
近日,香港财库局与香港金管局联合发表了关于实施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的立法建议咨询总结。本文将为您详细梳理这一政策的实施时间节点及主要内容,方便您全面了解香港稳定币监管政策的最新进展。
监管政策时间节点
下一阶段将提交立法会审议,并发出相关指引。
主要咨询内容及意见汇总
涵盖范围
Q1: 是否认同“稳定币”和“法币稳定币”的定义? 大部分受访者支持现有定义,但建议进一步细化,例如明确“稳定币”与其他类型加密资产的区别,明确法币稳定币如何与法定货币挂钩。
Q2: 对受规管稳定币活动范围有何意见? 受访者认为应重点监管法币稳定币的发行活动,因为它们对金融稳定性影响最大。同时,建议明确“发行”的具体活动范围,如发行、流通和赎回的具体界定。
立法方式
Q3: 是否认同订立新法例实施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 大多数受访者支持通过新法例来规范法币稳定币的发行,以避免现有监管制度的重复和冲突。同时,有人建议新的法例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便未来可以涵盖更多类型的虚拟资产活动。
Q4: 是否认同从某些监管制度中排除法币稳定币的发行? 多数受访者认为应避免法币稳定币发行人受到过多的监管重叠,这样可以减少合规成本和复杂性,确保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监管框架
Q5: 对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的发牌制度有何意见? 大部分受访者认同需要通过发牌制度来监管发行人,以确保其具有足够的信誉和能力。同时,建议明确“积极推销”的含义,以避免法律解释的模糊性。
Q6: 对发牌准则及条件有何意见? 受访者支持设立发牌准则,包括全额储备支持、投资限制、分隔及保管储备资产、风控程序、披露及审计等。认为严格的发牌条件有助于确保发行人的稳定性和透明度,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
Q7: 对赋权金融管理专员订定附加发牌条件有何意见? 多数受访者认为,金融管理专员应有权根据市场状况和具体情况对发行人施加额外条件,以增强监管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法币稳定币的托管及购买服务
Q8: 对法币稳定币购买服务的建议安排有何意见? 受访者认为,应限制法币稳定币的销售服务,仅允许具备资质的持牌机构进行。同时建议应允许更多类型的机构申请持牌,以促进市场竞争和创新。
当局修订制度的权力
Q9: 是否支持赋予当局所需权力,调整受监管稳定币及活动的范围? 受访者认为,赋予当局调整监管范围的权力,有助于及时应对市场变化和新兴风险,确保监管制度的有效性和前瞻性。
Q10: 当局在行使权力时可考虑的建议准则及因素是否相关而且适当? 受访者普遍认为,当局在行使权力时应考虑的准则和因素是相关且适当的,有助于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金融管理专员的监管权力
Q11: 对金融管理专员就持牌人的建议监管权力有何意见? 受访者认为,金融管理专员应具有广泛的监管权力,以确保持牌人符合法规要求,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用户权益。
金融管理专员的调查权力
Q12: 对建议赋予金融管理专员对持牌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的调查权力有何意见? 受访者普遍支持金融管理专员应有权对持牌发行人进行调查,以确保其符合法规要求和市场规范。
触犯条例及制裁
Q13: 对触犯条例及制裁机制有何意见? 受访者认为,应设立明确的刑事和民事处罚机制,以惩治违法行为并起到警示作用。同时,建议明确具体的处罚范围和程度,确保法律的可操作性。
过渡安排
Q14: 对建议过渡安排有何意见? 受访者认为,应设立合理的过渡安排,以便现有发行人适应新的监管要求。建议延长不违例期,以确保行业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调整和合规。
结语
香港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的实施,标志着香港在虚拟资产监管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这一制度的确立,不仅有助于提升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还为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在未来的立法和实施过程中,我们期待看到更多细化和完善的规定,为稳定币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