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缅北诈骗集团这么猖狂,中国为什么不出兵剿灭呢?这是许多人一直疑惑的问题,本期就告诉你背后的真相。
首先这第一个原因,是缅北地区太混乱,势力错综复杂。
缅甸北部与缅甸从某种意义上根本不是一家,缅甸北部独立于缅甸政府的管辖之外,在这个地方有太多错综复杂的武装割据。
其中包括克钦邦、果敢、佤邦、掸邦等地区。而且果敢、小勐拉、大其力等地区还正好处于众所周知的地段金三角。所以说缅甸政府完全管不了这个地方,更别谈可以杜绝犯罪了。
更何况,缅甸地区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除了缅族以外,还有大大小小134个少数民族,这里面就包括克伦族、掸族、孟族等,他们大多数住在了地形较为复杂的山区,经济也不发达。
相比于我国,缅甸的国土面积太过狭小,还没有青海省大,这样一来,各民族之间的复杂性就被暴露无疑。
当初在缅甸还没有独立的时候,它曾经沦为了英国的殖民地,为了平衡各方势力,英国就对他们实行了分化政策。
缅族占据国内的人数最多,达到65%左右,它们成为了统治缅甸的核心力量,掸邦、克钦邦英国让他们自己的首领统治,只是帮助他们制定了不少的法律。、
其他的,英国都给予了一定的特权支持。这就导致了,各方势力迅速扩张,成为了割据一方的军阀。
1947年2月缅甸脱离了英国的殖民统治,宣告独立。在国家政府成立的时候,面对缅北的错综势力,政府只能选择与他们合作,实现国家统一。
但独立后的缅甸,由于前任总统被刺身亡的缘故,继任的人,不仅没有遵守协议,让所有人都要奉行一个民族一个语言。
这就激起了其他军阀的愤怒,最终纷纷带着部队离开,还经常与缅甸正规军爆发冲突。
就这样,双方打了十几年的内战。
1962年缅甸开启了军人执政的时代。他们的手段较为直接,经常性的镇压地方势力,时不时封锁缅北的经济。
在这种打压之下,缅甸与当地矛盾达到了最顶峰,因此,除了本就有的一些势力,还在内战过程中又成立了大大小小数百个武装力量。
这些新成立的军队,自然对本地区的势力范围有着高度的自治权,这么错综复杂的缅北,简直像个“大杂烩”。
他们不仅要跟正规军内战,还要抢夺地盘保证自身能够发展下去,有时候战火都可能蔓延到我国的地区。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是不可能贸然介入缅甸北部的。否则到时候处理各方关系将会极其麻烦,而且还容易惹火上身,很难摆脱这些势力的干扰。
而这第二个原因,是这些产业与当地经济挂钩。
对于我国来说,缅北到处都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但对于当地来说,却没有那么严重。
在他的领土上,这些诈骗集团能为国家创造巨大的经济利益,甚至有些产业都是当地的支柱产业。
因此,这些诈骗集团在当地扎根极深,如果我国想要去动他们,那就不单单是单纯的打击犯罪了,而且要去动当地的经济产业,而对方势必不会允许。
那么,这些诈骗集团,到底给当地带来了多大经济效益呢?
据说曾经缅北有一家诈骗公司一天的流水,就达到了上千万。由于电信诈骗比较挣钱,短短两三年的时间,当地的企业像雨后春笋一样,开得遍地都是,顶峰的时候达到了三四百家。
不过,诈骗企业不仅仅是需要“上当受骗”的主顾,还需要源源不断的“劳动者”。他们对待员工的态度,比对待一只小猫小狗还恶劣。
曾经有位在缅北死里逃生的“诈骗人员”,讲述过一个事实。
之前他看到招聘广告,缅北的赌场在招聘操盘手,自己本身就是做这行的,工资给个五六万,这样一来没过几年就能买上房。于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报名参加了面试,顺利过关后就踏上了去往缅北的游轮。
然而令他想不到的是,刚刚下船,他就被控制了,乘车到了一家酒店,几个戴着墨镜,五大三粗的男人拿走了他的银行卡、身份证、手机。
随后开始给他培训,看着那些内容,他才发现自己上当了,来到这只有一条路就是每天拨打诈骗电话,而且规定了数量,大约有数百个号码,要是敢不打,那么等着他的就是一顿毒打。
他还算聪明的,知道不听话就得经受皮肉之苦。那些试图想要逃跑的人,不是被挑断了手筋脚筋,就是被活活折磨致死,还有的甚至被割走了身体器官。
每天工作到半夜,谁要是完不成任务,等待他们的就是电击、活埋、剁手指。
他经常性的会听到,后面院子里有惨绝人寰的叫声。除了诈骗以外,这些被折磨死的人还给他们提供了一条生财之道,那就是“人体活器官”的倒卖。
被摘掉的器官卖到黑市上去,价格高出了正常的十几倍。
等到所有的价值都被榨干了以后,这帮人,就拿一条麻袋,将死掉的人装进去,随后抛向大海或者荒郊野外。
这样的日子每天都会上演,最轻的惩罚竟然是吃“狗食”。如果不想挨打,那么就得跟畜生抢饭,一些人为了活下来,只能照做。
这位死里逃生的小伙,在联系了上父母后,凑足了赎金这才将他放出来。
这段经历,让他心有余悸,他试图去报警,希望能得到警方的帮助,然而警方只能解救国内的被困人员,如果想进缅北救人,那就得有特殊的手续。
而这最核心的原因,则是主权问题。
如果无所顾忌,解放军出手那是分分钟的事,但根据“海牙国际公约”的规定,一国的军警人员以公务的身份进入他国从事职务行为,除非是有正常的手续,否则就是侵犯他国的主权。
不过如果两国可以达成跨国执法合作,那就另当别论了。
但跨国执法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需要双方都出示相关的证件,经过一系列的流程,符合双方的利益才能达成合作。如果抓人的一方拿出来的证据不足,那么另一方是完全可以拒绝的。
虽然身穿警服,但出国后,警察在他国就相当于一个普通的游客,不可以从事任何的公职行为。即便发现了罪犯,也都要遵守他国约定,有对方的执法人员去抓捕。
不仅仅是国外,哪怕在国内跨省、跨市甚至跨区域办案,也要出示相关的文件材料,走流程做审批,绝不会像电视上演的那么方便。
真正的跨国办案,联合国是有明确规定的,在《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中,涉及了两国甚至多国,部门协商、合作、分工,甚至法律流程等方方面面。
牵头人必须是各国的驻外大使馆,由他们组织协商往下发展的每一项。罪犯一旦逃离了国境线,那么任何过的公职人员都不能再追捕了,甚至都不能朝他开枪,警方的枪口只能对着天空警示。
一旦开枪,那绝对是知法犯法,这时候的公职人员代表的就是国家了,出了问题,一切都是国家在给你买单。
所以,中国是不可能出兵缅北将诈骗集团“一锅端”。有人要问了,中国不能出兵,那么所谓了国际刑警可不可以帮助我们抓捕罪犯?
其实这里的国际刑警,更多的是获得了VIP的权力,凡事都有优先权,要真的去别国抓人,必须获得当事国的许可,而且抓捕罪犯的时候,当事国的警察必须在现场,否则还是没有任何的执法权力。
不然,国际刑警都跑到主权国家抓罪犯,那么主权国家还怎么行使自己的权利。
当然,也有例外,那就是号称“超级大国”的美国,在南美一带,无视他国主权随意出入,已经成为习惯。
但中国如果一旦这么做,以老美为首的西方国家马上就会群起攻之,并且以此为借口来制裁打压我国。
而且,一旦解放军进入缅甸境内,一定会引起缅甸和人民的强烈不满和抗议,损害了两国的友好关系。
更何况,针对缅北的诈骗问题,中方也不能只是简单的通过军事手段来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是尊重他国主权的友好大国,因此绝对不会随意去他国进行执法和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