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龙国际是一家以慈善互助为名义的传销组织,现已被法院判决为无期徒刑。该组织自成立之初便以“慈善互助”的名义向社会招揽会员,声称只要一次性支付高额费用,便可获得大量的回报,也可以让自己“做位老板”,参与“贵族计划”等。实质上,巨龙国际只不过是一个传销集团,他们怂恿用户以欺诈的方式侵吞他人的财富,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公约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引发了全社会的反对声浪。
为查明巨龙国际的违法行为,当局组织了一次严肃的调查,并将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传唤到法庭,最终,庭审结束后,该组织被判定为传销集团,其负责人等也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有可能被追究民事责任,给受害者的损失进行赔偿。
面对巨龙国际恶劣的犯罪行径,有关部门已对该组织的各类违法行为坚决进行打击和处罚,也对涉案人员进行收罪处罚,对全社会发出强烈的警示:无论何时,只要是非法营利活动,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戒。同时,也要提醒大家不要轻信所谓的“慈善互助”等虚假的宣传策略,以免上当受骗,健康经济的同时也应当维护社会的秩序和正常经营。
统一地球每省发放五千亿?“三民城”“巨龙国际”巨大诈骗案宣判
近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巨大诈骗案进行了二审宣判。2018年12月23日,寿县人民法院对“民族大业”主犯黄志军等13人作出一审判决。黄志军等13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十年到二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到三万元不等。
2016年1月份左右,吴宗顺、陈文海、苏文增、蔡国祥等人以解冻中国流失在海外48个国家的巨额“民族资产”,需要10.8万名会员报名参加,每位会员要交纳1100元左右的会员费,得到“三民城”会员证和团证后,待“民族大业”解冻后即可分得的巨额财产为由,骗取不明真相的群众交纳现金。
2016年5月初,黄志军在张华忠的引荐下,来到设在莆田市恒丰大酒店26楼的“三民城”总局考察,并认识了苏文增、吴焕元。吴焕元在介绍三民城项目时,还神秘地从手提包里取出一些印章和类似古董的图片,并说是国民党时期遗留下来的等等。
一个星期之后,黄志军与苏文增、吴焕元去了吴宗顺家,吴家室内墙上挂了很多看不懂的字画。他们说我们中华民族要统一地球,世界大同,我们的目的就是要在宣传“三民城”项目的同时,让加入该项目的会员相信该项目是真的。
之后,黄志军先后建立了6个与“三民城”项目相关的微信群。黄志军在群里自称自己是’三民城总局”的黄龙,并宣传“三民城”项目,鼓吹中国有巨额民族资产流失在海外48个国家,如果我们“三民城”项目从海外成功讨回民族财产,就按照每个省五千亿元发放,只要是加入“三民城”项目的会员都可以分到这笔钱。等2016年9月1日中国慈善法颁布,我们就会对会员进行扶贫,每个会员就会得到一笔善款等等。
据黄志军供述,自己先后直接或间接发展了郭勇、张林、胡进进、武海峰等2万多会员,这些人都是必须要交1100元报名费的。收到会员款有2600多万元,其中给了苏文增700多万,买了一辆15万元和一辆92万元的车,以及其他消费。
经查明,被告人黄志军、吴焕元、陈辉、郭勇、张林、武海峰等13人在明知自己参与购买的所谓“三民城”是虚假项目的情况下,或通过建立“三民城”项目群,在各群上积极为自己的上线向不明真相的群众宣传、推荐与“三民城”项目相关的虚假信息,发展会员,骗取他人交纳现金;或是帮助自己的上线统计、汇总被骗人员资料,按照上线要求将骗得的会员费转给组织内的相关人员。至案发时被诈骗人数达4万人,遍布30多个省份。据办案民警称,“该诈骗团伙短短2个月时间诈骗金额就超过了2亿元。”
2016年8月9日23时许郭勇被抓获,后公安机关在郭勇的配合下在江北机场停车场将涉嫌诈骗的程惠玲抓获。2016年10月28日13时许,淮南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在福建省莆田市查扣涉案人员陈文海的车辆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陈辉,后陈辉被侦查人员带至莆田市白塘派出所接受询问。
2017年1月6日,公安部派出工作组抓获“巨龙国际”惊天骗局首犯张华忠,3月13日,在福建莆田将“三民城”惊天骗局首犯吴宗顺抓获。值得注意的是,专案组抓获的38名犯罪嫌疑人中,23人都曾从事过传销活动。
焦点访谈报道淮南诈骗案
期间,黄志军诈骗数额高达4591万余元;吴焕元诈骗数额407万余元;陈辉参与诈骗数额共计393万余元;郭勇参与诈骗数额1224万余元;武海峰诈骗数额500余万元;胡卓斌诈骗245万余元;卢方珍诈骗500余万元;石少峰诈骗52万余元;吴淑国诈骗39万余元;胡进进诈骗27万余元;张林诈骗1114万余元;田晓玲诈骗110万余元;董秀芹诈骗10万余元。
此外,卢方珍与董孟华(已死亡)参与虚构“民族资产解冻”的事实,以购买所谓巨龙国际项目A计划和B计划为由,骗取他人财物280余万元。
据多名被害人证实,相关涉案人员在其组建的“慈善群”中宣称关于“三民城”项目,并承诺,每人只要缴纳1100元成为会员,可以得到一大笔“善款”及特权,比如每月可以领到工资,生活就可以无忧无虑等。“巨龙国际”项目则推出的是A计划投资3600元成为巨龙公司国内原始股东,可以得到银行解冻的1000万元、住房一套、轿车一辆,每月还发放1.6万元生活费;B计划投资1万元成为国际股东,奖励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升级的“民族资产解冻”宣传后,将报名费转自相关被告人或相关被告人指定的账户,但时至案发无一例外地都没有收到过所谓的“资产解冻”后发放的“慈善款”,各自方才知道被骗。
去年12月23日,寿县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黄志军、吴焕元、陈辉、郭勇、武海峰、胡卓斌、卢方珍、张林、田晓玲不服,以应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量刑过重等理由提出上诉。
经二审查明,黄志军等人明知“三民城”项目是虚假的,为了获利,仍参与实施积极发展会员或者帮助统计的诈骗行为,黄志军并占有使用部分诈骗犯罪所得。以上几人的行为应构成诈骗犯罪。原判根据各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已分别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量刑并无明显不当,对上述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4月11日,淮南市中级法院认定,原判认定的主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相关法律的的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