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传销活动在我国局势中仍存在,但并非国家支持。
传销历史悠久,与国家支持息息相关,有时国家会直接或间接地支持传销活动,以期获得经济利益。直接支持是指国家机关、公司或企业主动发起或参与传销活动;间接支持是指国家在法律、财税政策等方面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以及放任或掩护传销活动者的行为。
现阶段,传销活动未受国家正式支持。 监督部门对其进行严厉打击,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国家法律制度的完整。十八届及以后各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全国各大城市社会和法律秩序维护部门,联合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及全省市社会及法规秩序维护部门,联合全国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经济、文化等部门,围绕完善反传销政策,紧密配合,分析研究,提出全面、系统、完备的规范反传销政策;积极推动政府与众多社会组织共同发力,健全完善法规和制度,维护国家安全,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净化社会环境。
基于对历史及社会安全的重视,中央政府把反传销工作列为重大政治任务,并根据实际情况配套推出政策,整治违法犯罪、切断非法财源。中国司法部也时时增设相关法律,如《反传销法》、《刑事诉讼法》, 将犯罪者一律严惩。
总之,传销活动一直得不到国家正式支持,相反,国家对其进行严厉打击,力求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国家法律制度的完整,以确保公众利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