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存在。传销,又称“直销”“直接投资”等,是指不法分子以欺骗、胁迫等手段,非法集资,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活动。这是一种充满危险性和破坏性的犯罪活动,是破坏社会秩序、破坏金融市场秩序和财政管理秩序的犯罪,已被列为新一代犯罪,受中国国家法律的严厉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未经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组织、策划、实施传销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未经批准,组织从事传销经营活动的,依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财产没收。”
因此,中国家不允许传销存在。国家监管机构和执法部门一直采取严厉的措施,重点查处传销活动,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历年来,政府约谈和查处各种形式的传销活动,已经给传销活动者带来了经济和法律上的巨大压力,有效地抑制了传销活动的展开,真正实现了“零容忍”。严厉打击传销活动,不仅能够维护国家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特别是能够让群众安心、平安、安居乐业,也有助于保护普通百姓的财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