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传销是一种非正常的金融活动,受害者能够从中获得一定的收益,但也可能损失更多的钱财。传销犯罪行为的典型特点是高额回报、广泛传播、投资低门槛等,而且有可能会造成长期性社会安全隐患。传销违法活动会严重侵蚀社会资金,造成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一旦出现传销犯罪活动,经济、政治和文化社会都将受到严重的冲击。因此,追销传销犯罪是目前法律上要严格执行的一项法律。
然而,实际上很难打完传销,这其中存在诸多因素使得传销犯罪行为无法被完全打击。
首先,传销犯罪行为内涵模糊,无法全面涵盖。传销的内涵和概念模糊,有的传销活动可能已经与其他非法金融活动交叉,而且往往会经常向新的方向发展,以逃避打击。
其次,传销犯罪行为涉及多方利益,难以断定。一般来说,传销是集团性犯罪,参与传销的团伙成员众多,而且队伍很容易变化,追查困难。即使能够让某些人员经受审判,也未必会达到真正的震慑效果。
最后,办案部门资源有限,缺乏打击传销犯罪的能力。普遍情况下,打击传销犯罪需要较多 crime detection 、 监察 、 检察人员,而社会上拥有的办案人员相对稀少,检察机关的审查工作也受到限制,对传销犯罪的打击效果有限。
总的来说,传销专业、传销结构复杂、打击成本高、国家资源有限等因素都极大地影响了传销犯罪的破获及追责行为,从而使得传销无法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