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个以比特币套利为诈骗手段的交易所——CryptoSpaceX又出现了新的案件。该案件以一百九十五万美金的损失为结局,是虚拟货币投资市场中的一个技术诈骗。
这起案件的受害者是一家企业投资者,它在CryptoSpaceX交易所投资一笔资金,以追求比特币交易中的套利收益。据受害者表示,他在CryptoSpaceX交易所上分别投资了1967枚比特币和195个以太币,总价值达到957000美元,同时也下达了各种交易指令,例如“最大/最小买入,最小/最大卖出,套利”等。
但是,就在他上述投资指令被正式执行后不久,就有一个恶意操作者利用技术漏洞,一瞬间便将投资者的所有货币移走,使得投资者损失了一百九十五万美金。
为此,CryptoSpaceX交易所也在第一时间启动了投诉处理程序,并及时响应,并对事件发展进行了详细调查,最终证实了这是一起网络安全技术诈骗案,而不是由用户本身引起的。
此次案件的发生也令CryptoSpaceX警醒了,他们宣布并强调,要在用户的安全保障方面加大力度,严格审查投资者的交易行为,控制风险,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以及加强商业安全策略。同时,他们也号召其他平台也要加强自身网络安全,严防虚拟货币的诈骗事件发生。
2020年,小罗就曾涉嫌使用假护照入境巴拉圭被扣留超过5个月。
2020年3月6日,小罗兄弟二人被关入巴拉圭国家警察局的监狱中拘留,并等待案件宣判,其律师此前三次要求保释均未成功。
当年4月初,法院同意狱外监禁后,二人每人缴纳80万美元保证金,之后转移到巴拉圭首都亚松森市中心一酒店内,如果离开酒店,保证金将被没收。
除使用假护照外,巴拉圭司法部门曾认为“有迹象表明,二人可能存在其他犯罪事实,因此在调查过程中,他们俩必须留在巴拉圭”。
小罗的假护照。
那么,小罗的假护照是怎么来的呢?
回归巴西后,小罗在家乡阿雷格里港的一处湖畔,造起了私人别墅、游艇码头和垂钓平台,但随后,这栋豪宅就因破坏环境,被巴西司法部门处以850万雷亚尔(约合230万欧元)的罚单。
然而,罗纳尔迪尼奥始终拒绝上缴罚款,于是阿雷格里港政府索性申请了冻结令,小罗在南里奥格兰德州及里约热内卢的57处房产被全部冻结。
当然,这些房产还拖欠着各种尾款和税费,各路追债人联合追讨小罗约180万欧元的欠账。
唯恐小罗继续当“老赖”,当局一不做二不休,没收了小罗的巴西和西班牙护照……
由于护照被没收,小罗根本出不了国,所以去巴拉圭参加商业广告活动,他选择了用假护照。
小罗坦言入狱让自己深受打击,“我从未想象过自己会面对这样的情况。在我的一生中,我一直竭尽全力达到生涯的最高水平,用我的足球来为人们带去快乐。”
不过,巴西人也说,狱友们对待自己都很好,“踢足球、为照片签名、合影,这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没有理由(在狱中)停下,尤其是那些人和我一样,正在经历艰难的时刻。”
亲友合伙布下“比特币”投资骗局
3个月骗得189万元,6被告人构成诈骗罪,一审最高获刑十二年九个月
泉州网5月13日讯 (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尤燕玲)徐某峰等6名被告人“亲友抱团”,以投资“比特币”为幌子,诱导被害人到可操控数据、未实际运营的虚拟货币平台注册、充值,短短3个月诈骗3名被害人189万多元。昨日,记者从晋江法院了解到,该院日前宣判的这起团伙诈骗案,6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情简介
诱导投资“比特币” 3个月诈骗189万多元
2020年3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徐某峰与“源泉”“小山”“小李”(均另案处理)等人经合谋后,召集、组织被告人吴某生、徐某卿、章某茂、徐某勇、许某毅结伙出境至马来西亚吉隆坡,由“小山”“小李”统一安排场地及食宿,并提供用于诈骗的电信设备、虚拟货币平台、诈骗话术脚本。徐某峰等6名被告人经内部诈骗培训后,有计划、有组织地结伙实施诈骗犯罪活动,利用虚假身份在相亲交友软件寻找、添加被害人,诱导被害人到可后台操控数据的虚拟货币平台注册、充值,以投资“比特币”的方式实施诈骗,骗取被害人林某荣、丁某平、肖某城共计189万多元。
被害人林某荣在晋江市被该诈骗犯罪团伙以投资“比特币”的方式骗走169万多元。林某荣将该平台介绍给其朋友丁某平、肖某城后,二人又分别被该诈骗犯罪团伙以投资“比特币”的方式诈骗走6万元、14.59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部分赃款99996元并返还被害人林某荣。
法院审理
6被告人犯诈骗罪 最高判处十二年九个月刑期
经查,徐某峰等6名被告人均有从事话务员工作。徐某峰、吴某生经培训后,再教授其余4名被告人诈骗方法、话术、后台数据操作等技能。该团伙的虚拟货币平台不仅可在后台操控数据,且无实际运营,在被害人往该平台客服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时,款项即已被犯罪分子实际掌握、控制。在骗取赃款后,由徐某峰根据约定进行分赃,被告人吴某生、徐某卿、章某茂、徐某勇、许某毅因本案分别非法获利至少20万元、16万元、11万元、8000元、11500元。
晋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峰、吴某生、徐某卿、章某茂、徐某勇、许某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6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判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至12年9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并责令6名被告人共同退赔3名被害人损失。
法官说法
法官介绍,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集团化、产业化运作、犯罪窝点向境外转移的趋势,诈骗集团内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流程化完成诈骗行为。本案系一起典型的境外诈骗集团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实施诈骗案件,显示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专业化、链条化。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各被告人之间均系亲友关系,上述“亲友抱团”的作案方式是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中常见的结伙作案方式之一。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请自觉抵制诱惑,“不义之财不可取,不善之事不可为”,切莫因亲友感情和一时侥幸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否则悔之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