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融的迅猛发展,当前,地下钱庄活动也在以一种迅猛的速度在发展壮大。地下钱庄不仅破坏着金融秩序,而且造成了严重的宏观经济不稳定,影响国家和个人的经济健康和社会公平。打击地下钱庄有其重要意义。
首先,合法金融活动是基础性的,地下钱庄活动的发展会破坏金融体系的稳定,影响金融正常发展,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建立完善的金融市场,构建公平有序、有效率、有竞争力的金融秩序是实现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其次,地下钱庄活动非法,一些职业匪徒利用地下钱庄活动进行洗黑钱等活动,干扰国家的发展、经济的热度,折损社会的正常秩序,进而带来巨大的宏观经济风险,极大地威胁国家经济安全。
此外,对企业来说,安全正规的金融条件可以最大程度地增加企业的信贷风险,有效减少企业成本,引入企业的融资,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推动企业的发展。
节制地下钱庄的活动,有助于治理金融秩序,稳定宏观经济,推动金融发展,充分发挥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活动的惩戒力度,以最大限度抑制地下钱庄活动的发展,有利于保障国家金融的安全和稳定。
地下钱庄的活动对当今金融迅速发展的社会时代不仅影响着金融安全和活力,而且将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对国家的财富安全状况造成极大威胁,所以剿灭地下钱庄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地下钱庄的行为不仅要一抓到底,及时查处,还要采取专业的监管机构建立良好的监管机制,严格法规,切断行业洗钱通道,积极引导民众信任正规金融,坚持从严办案,勇于克服困难,确保国家金融安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就涉地下钱庄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答记者问时介绍,启动《解释》起草工作至今,历时近两年时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了《解释》。《解释》的出台,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需要;是依法严厉惩处涉地下钱庄犯罪,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国家金融安全的需要;是统一法律适用,提高办案质量 ,确保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需要 ,意义十分重大。
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恐怖主义犯罪国际化,走私犯罪和跨境毒品犯罪增加,以及我国加大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从事非法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等涉地下钱庄犯罪活动日益猖獗,涉地下钱庄刑事案件不断增多。地下钱庄已成为不法分子从事洗钱和转移资金的主要通道,不但涉及经济领域的犯罪,还日益成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渠道,成为贪污腐败分子和恐怖活动的“洗钱工具”和“帮凶”,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少军教授认为,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等问题在过去就已存在。虽然有些已经破获的案件所涉及金额较大,但实际上立案标准并不是很严格,而且集中在线下。随着互联网和清算体系不断发展,新的违法犯罪形式也逐渐产生,通过网络变相完成交易和支付的现象日益增多。整体来看,以前的打击重点是金额较大的案件,对于金额较小、程度不是很严重的案件打击力度则有待提升。此外,以前的案件主要集中在线下,总体数量虽不多,但案值较高。相对于线下而言,互联网发展使得交易更加快捷方便,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安全漏洞,这都是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挑战。
“以前,人们都习惯通过银行进行支付,缺少其他支付手段。但现在通过网络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的现象在逐渐增多。在线下活动中,一般只是互相认识的人才能实施此类行为,而且营销推广比较困难。由于互联网具有匿名性等特点,传播方便快速,在网络支付结算过程中,相关人员不需要见面,这就使得滋生犯罪的可能性大为提高,意味着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犯罪现象可能呈现扩大化、普遍化趋势。所以,要以更严格的标准来进行管理,这也是《解释》出台的重要原因。”刘少军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认为,近年来,各种模式的地下钱庄日益增多,发展速度也逐渐加快。从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危害:首先,影响资金结算,特别是涉外资金结算。一些第三方平台把资金洗出国外,想方设法规避汇率,严重违反了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金融风险。其次,助长诸如赌博、非法集资等犯罪,这些犯罪需要通过非法资金结算来助力。再次,资金在没有监控的情况下大规模迁移,不利于我国的货币政策实施和金融市场稳定。
尹振涛还认为,关于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规定在刑法中早已有之,但在现实执行中却存在两个问题:首先,在相关行为的认定方面,不仅仅是金额问题,随着新技术的发展,一些非法经营和非法资金结算业务频频去打“擦边球”,有时候不容易找一个合适的罪名来给其定性。而此次出台的《解释》准确认定了相关行为,能使有关部门在打击、处罚此类行为时有法可依。
“其次,在刑法相关规定中,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还是比较高的,特别是涉案金额。随着犯罪手段日益增多,如刷卡套现等违法行为通常都是由一个团体共同操作,平均到每个人的涉案金额很可能达不到标准,因此在实践中会造成一些问题,可能会无法追究责任或者量刑较低,这意味着即使违法所得不少,但实际违法成本偏低,一些人仍然可能铤而走险继续这种行为。《解释》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非常符合现阶段的实际情况,能对此类行为起到很强的震慑作用。”尹振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