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信贷是指支持绿色环保发展的一种信贷方式,旨在从财务角度支持绿色发展和绿色环保事业。它主要是指向支持环境友好的设施所提供的贷款、担保、投资等形式的财务服务。
绿色信贷的主要意义是降低环境污染和保护环境的同时发挥财务机构的功能,支持社会可持续发展。这种方式能够让更多的资源花费在可持续的环境项目上,从而实现共同的绿色发展目标。
共有四大特点:
1、绿色信贷政策与传统银行监管政策一致,坚持向绿色势力所支持的可持续发展项目提供财务服务,而拒绝支持污染项目;
2、有效利用金融资源,实现资源环境有效配置,实现企业对环境污染的减排及改善环境质量;
3、严格的环境审批,充分注重财务风险控制,突出绿色投资的收益;
4、扩大社会参与,在环境和效益之间找到一个均衡,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对绿色发展要求的需要。
绿色信贷是银行满足金融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机制。环保项目在申请金融资源时,会由独立的团队进行审核,团队中有环境保护专家、金融专家和法律专家,它构建起了一个完整的环境管理体系。
此外,绿色信贷作为绿色发展进程的重要手段,不仅可以改善环境质量,还可以带动经济发展,丰富行业和企业的投资机会,同时为政府的节能减排和污染控制提供财务支持。总之,绿色信贷有助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有序发展,是金融部门实施绿色发展 战略的重要手段。
绿色信贷业务的特殊性是指绿色信贷政策需要公众的监督,政府和银行不仅应该将相关环境和社会影响的信息公开,并且应该提供各种条件包括信息的披露、必要的经费和真正平等对话的机制。“绿色信贷”的推出,提高了企业贷款的门槛,在信贷活动中,把符合环境检测标准、污染治理效果和生态保护作为信贷审批的重要前提。经济杠杆引导环保,经济杠杆可以使企业将污染成本内部化,从而达到事前治理,而不是以前惯用的事后污染治理,这些显然是行政手段所无法实现的目标。商业银行通过差异化定价引导资金导向有利于环保的产业、企业,可有效地促进可持续发展。同时增强了银行控制风险的能力,创造条件积极推行绿色信贷,也有利于摆脱过去长期困扰的贷款“呆账”、“死账”的阴影,从而提升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
2007年7月,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标志着绿色信贷这一经济手段全面进入我国污染减排的主战场。政策发布后,得到了大部分地区金融系统和环保部门的回应。其中,江苏、浙江、河南、黑龙江、陕西、山西、青海、深圳、宁波、沈阳、西安等20多个省、市的环保部门与所在地的金融监管机构,联合出台了有关绿色信贷的实施方案和具体细则。据统计,2007年,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2007年共发放支持节能减排重点项目贷款1063.34亿元。工商银行,2007年中国工商银行率先在国内同业制定绿色信贷政策,全面推进绿色信贷建设,不仅制定出了系统的绿色信贷政策,还确定了严格的环保准入标准,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