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件中有许多可以提供作为证据的资料,有些可以在案件起诉前准备,有些可以在中央司法机关,以及当地相关机构准备。这些信息都可以作为法院在裁定和判定前处理诈骗案件时所需的有力证据。
1、诈骗实施者的申诉材料和陈词:诈骗者的申诉材料和陈词是最根本的依据,法院将考虑诈骗者提供的证据,并以此作为断定其行为属于诈骗行为的基础,以及进行诈骗的程序和数量。
2、签署的文件:签署的文件是可以提供证据的有力理由,无论是签署的契约,买卖合同或者是做出任何类型的承诺,都可以成为起诉诈骗时使用的证据。
3、财产及债务信息:财产及债务信息可以作为起诉诈骗时使用的证据,有助于判断诈骗行为涉及的财产价值情况,和有价证券抵押抵押等情况,有利于证明诈骗行为的属实性。
4、警方或当地检察院的调查报告:警方或当地检察院的调查报告也可以作为起诉诈骗时使用的证据,有助于证明诈骗行为是何时发生的,和表示诈骗行为的步骤以及人员等有关情况。
5、受害者调查卷:受害者调查卷非常重要,他们可以回忆诈骗发生之前和之后的情况,这可以作为诈骗案件中的一个重要的事实,也可以帮助法官做出判决,考虑诈骗的情况,以确定合理的补偿和惩罚。
6、媒体报道:媒体报道也是起诉诈骗案件时需要的重要证据,可以作为法庭判断案情的参考,有利于证明双方的另一方拥有什么迹象。
7、银行或支付公司的凭据:银行和支付公司凭据也可以作为证据,这些凭据可以作为双方交易时证明资金以及其它一些参与者的重要证据。
此外,法庭还可以根据其他情况,如涉案人员的口供,被告人与受害人之间关系等方面,做出合理的判决。本文仅为举例,若要起诉诈骗,最好在案发后及时向法庭提供证据,以确保能够及时正确地进行案件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