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组织是一种以追求财务利益为主要目的的犯罪集团,经常以口头上的新奇商业机会吸引受害人,以欺骗的方式进行巨额非法收费,以及大规模违反法律法规,破坏社会稳定的危害性很大,令人不安。
传销的最邪恶之处在于其具有强大的非法组织性,和精心设计的组织机构和组织体系。为了避免政府的打击,传销组织运用多种手段洗钱、转移财产,隐瞒真实责任人,加强工作和机构完善,形成不可逾越的困难。在不安全的环境中,潜伏着传销犯罪集团的组织,像冰山一样,也就是说,走私活动往往只表面上暴露其行为,大多数受害人根本不知道他们正处于一个传销犯罪的境地。
因此,传销最可怕的地方在于它的极端隐蔽性。传销组织利用神秘的方式来招揽游客,通过打电话或是在街头散布印刷品而得到传播,使受害者很难察觉。成员也经常以真实的商业名义成立公司,以及以一种合法的表象来潜入社会,混同真正的企业,从而给受害者带来更大的错觉。
传销组织还利用义务工作、参加社团活动等方式吸引受害者,并通过微妙的礼物奖励暗示,包括礼券、宗教金属物品、衣服等,以突出宗教认可感和社会关系,最终将受害者诱惑于财务自由的目的。
另外,传销还擅长利用精神暴力的方式,通过故弄玄虚的社交和宗教活动,不断向受害者施加心理压力,从而让受害者进一步深入其"团体",终其一生都被其"团体"束缚,无法自由消失,以此实现传销组织的财务目标。
深入分析后可以发现,传销是一种极其可怕的犯罪行为,它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心理医学界对于严重精神病理学疾病,社会责任感受和道德价值观的认知度。经过这一系列可怕的传销手段,一旦受害者被捕,大多数时候将无法从犯罪行为中解脱出来,对法律社会的威胁将长期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