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2月23日讯 最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Telegram正“打的不可开交”,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法官凯文•卡斯特尔(P. Kevin Castel)最新判决依然保留了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初步禁令的判决,并称将在4月30日之前做出判决,同时他还表示在确定Telegram是否进行非法证券发行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不应给这家加密即时通讯应用平台挂上相关“标签”。不过现在,另一家美国金融监管机构也站出来发声,对Telegram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之间进行的法律斗争进行了权衡,该机构就是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
应纽约南区地方法院的要求,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旗下法律部门总法律顾问办公室已经递交了一封信函,其中表达了他们对本次涉及Telegram数字货币Gram复杂案件的看法。
根据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在信函中称,他们在本案中的立场相对简单,因为该机构始终贯彻的一个概念就是:“数字货币是一种商品”。不过,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总法律顾问办公室表示,这封信函内容仅代表该部门观点,不一定代表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本身、或是其他机构内部专员的看法。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总法律顾问办公室在信函中指出,Telegram自己也辩称Gram代币应该被视作为商品而不是证券,并写道:
“我们(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了解到,本案被告Telegram Group Inc.辩称其拟议发行的数字货币Gram最终会是一种商品,而不是一种证券,因此不受1933年《证券法》的约束。”
不过,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也澄清说:
“尽管我们认为数字资产是一种商品,但根据美国《商品交易法》的规定,许多证券也属于商品范畴,因此这些‘商品’也适用于证券法的监管。因此,任何给定的数字资产都可能会受到证券法的约束(当然也可能不受),这并不取决于相关资产是否为商品,而是取决于该资产是否会被《证券法》定义为证券。”
结果你会发现,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其实似乎在刻意避免对Telegram的Gram代币作出明确结论,而且还指出对这个问题“没有看法”。
根据此前路透社报道,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法官凯文•卡斯特尔(P. Kevin Castel)首次就本案公开讲话,他在听证会上敦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Telegram双方慎重考虑17亿美元代币销售的“经济现实”,同时也澄清相关免责声明并不能控制法院如何看待Telegram的加密资产。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于2019年10月对Telegram提起诉讼,Telegram一直辩称Gram代币不会构成投资产品,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则坚持认为该代币就是证券并且必须要遵守证券法。就目前而言,双方“斗争”主要集中在下面两个问题上:
1、Gram代币销售是否构成投资合同;
2、如果被认定为投资合同,Gram代币销售是否会被认定为证券发行。
值得关注的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专员海丝特•皮尔斯(Hester Peirce)最近提出了一个象征性的“安全港”提案,如果这个提案得以实施,那么本案处理可能会让法官变得更加困惑,因为根据海丝特•皮尔斯的建议,去中心化项目可以获得三年宽限期时间来专心构建网络,在这段时间内不用担心受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