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发布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提出,支持深圳在资本市场建设方面先行先试,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
专家表示,《方案》按照“实施方案+授权清单”形式制定,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方面更多自主权。不同于特区建立初期的“探索性”改革,这次改革的广度和深度都超越以往,新一轮改革浪潮将在深圳掀起,强力助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改革浪潮再起
《方案》提出,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方面更多自主权,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率先完善各方面制度,增强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核心引擎功能。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郭万达表示,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之际,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是中央赋予深圳的一份重磅“大礼包”,既是对过去40年发展成就的肯定,也为深圳未来发展把脉、定向。
“综合改革试点是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以清单式批量授权方式推动重点领域改革。”郭万达说,这将进一步激发深圳人“撸起袖子加油干”的豪情。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方案》有利于深圳推进金融改革和开放,鼓励机制发展与创新,进而带动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同时,《方案》将REITs、汇改等重要金融工作授予深圳先行先试,体现了深圳示范区的重要地位。
支持先行先试
《方案》对深圳提出的主要目标为:2020年,在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优化等重要领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制定实施首批综合授权事项清单。2022年,各方面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2025年,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基本完成试点改革任务,为全国制度建设作出重要示范。“这意味着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已经有了明确的目标、时间表、路线图。”郭万达说。
在推进资本市场建设方面,《方案》提出,支持深圳先行先试,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CDR,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
中信证券认为,《方案》提出一系列依托深交所的改革试点。一是深化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完善新三板转板机制,理顺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二是优化CDR制度,吸引优质企业回归A股;三是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和创业投资企业市场。一系列改革旨在强化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支持,保障产业链安全。
其中,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有序推进。8月24日,首批企业集体挂牌,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落地。一个多月以来,注册制下创业板共有35只新股上市交易,市场整体平稳,制度规则和技术系统经受住检验,改革成效初步显现,为推进资本市场存量改革奠定了基础。
强化创新基因
如今,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定,在历史性机遇面前,深圳如何落实方案,用好用足用活政策,尤为关键。
开源证券总裁助理兼研究所所长孙金钜认为,未来,创业板改革重点在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健全退出机制、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成本。同时,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试点形成示范效应后,可逐步向主板和中小板推广。
在试点创新企业发行CDR方面,孙金钜表示,创业板注册制试点改革已经推出,创新企业境内发行CDR的政策障碍已经消除,亟待具体项目的推进。同时,CDR的试点推进需要进一步提升创业板对创新企业的吸引力。
郭万达建议,深圳要坚持把创新作为城市发展主导战略,坚持科技支撑与应用带动双轮驱动,以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契机,以更大力度完善优化全过程创新生态链,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为创新扫清障碍、厚植沃土。(黄灵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