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10月9日表示,《意见》为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监管服务工作确立了目标,指明了方向。深交所将认真学习领会并全面落实《意见》各项要求,把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上市公司监管服务工作的重要目标任务抓紧抓实,推动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
深交所称,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是中国经济的支柱力量。截至目前,深市上市公司数量达到2310家,其中,民营企业占比近八成,战略新兴产业公司占比近半,深市公司总市值近32万亿元。近年来,深交所把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上市公司监管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措并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一是全力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运行一个多月以来,市场整体平稳,制度规则和技术系统经受住检验,改革成效初步显现。二是认真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三是多措并举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平台作用和资源配置功能,以市场化方式服务国企改革、助力民企纾困,支持科技创新企业、民营企业、成长型企业发展,支持上市公司运用资本市场工具做优做强。四是扎实有效促进市场风险出清。支持上市公司通过资产出售、资产置换、破产重整等方式推进不良资产处置和市场风险出清,实现常态化风险排查处置。截至9月底,深市涉及高比例质押情形的上市公司数量较最高峰时下降近40%。五是齐抓共建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
深交所表示,将认真学习领会并全面落实《意见》各项要求。一是坚持改革赋能。坚守创业板定位,增强市场包容度和覆盖面,把支持科技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是坚持制度先行。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突出“建制度”主线,履行好一线监管职责,守牢风险底线。三是坚持服务为本。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促进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水平,服务各类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实现高质量发展。四是坚持发挥合力。加强与各方的协作联动,着力将深交所建设成为“优质的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的交易所”,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