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2日,四子王旗人民法院民事庭利用“内蒙古法院区块链证据核验中心”平台,使用区块链存证技术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在审理过程中,民事庭积极引导当事人充分运用在线诉讼的相关规定,降低诉讼成本,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效率。庭审中,民事庭对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四子王旗支行提交的电子证据依法进行了区块链技术核验,并认定了该电子证据。
这是自治区高院推广区块链技术司法应用以来,我院首次通过区块链技术在案件审理中实现电子证据的链上核验和认定,相较于对电子证据传统的示证方式,区块链存证技术的应用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打印、盖章以及转换电子证据的时间、资金成本,更给当事人带来了很大的诉讼便利。
随着社会经济生活日益线上化,电子证据逐步成为数字经济形态下支撑数字司法、智慧法院的重要证据形态。区块链技术由于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加密可追溯等特性,与电子数据存证的结合,提高了司法存证、示证领域的诉讼效率,解决存证难、取证难、验证难等问题。
下一步,民事庭将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同配合,实现链上数据与链下司法系统的深度融合利用,以高水平司法服务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