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主席希思·塔伯特(Heath Tarbert)近日在该委员会官网发文《金融科技监管需要更多原则,而非更多规则》(Fintech Regulation Needs More Principles, Not More Rules),谈到了有关数字资产监管等问题,区块链网将全文翻译如下。
对于我们的衍生品市场来说,现在是一个令人兴奋的时刻,从区块链到数字资产,越来越多金融科技正在改变衍生品市场的运作方式。
在确定这些新产品和技术如何发展方面,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其实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我们的使命是通过健全的法规来促进衍生品市场的完整性、弹性和活力。数字资产行业发展有一个“诀窍”,那就是在推动开发令人兴奋的新产品的同时,也要降低潜在风险。
我们必须记住,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虽然拥有监管权力,但选择采取哪种监管方式同样重要,因此监管数字资产这个新兴市场的最佳办法,就是要基于原则。
基于原则的监管,意味着你可能需要脱离详细的规定性规则,并且更多地依赖高层和广泛陈述的原则,来为受监管的公司和产品设定标准。之后,企业会自己尝试去寻找满足这些标准的最有效方法。这种监管方法可以为金融科技行业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而通过更快速地对技术和市场变化做出反应,也能够让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在金融科技监管上保持领先地位。
如果基于原则的监管方法可以被更多地应用,就能减少对“决定企业行为各个方面的法规”的需要。正如温斯顿·丘吉尔(Winston Churchill)所说:
“如果需要制定10,000条法规,您将破坏对法律的所有尊重。”
然而“讽刺”的是,如今在美国联邦法规典范(涵盖银行、证券和衍生品法规)的第12和17条中已经拥有了超过13,000项法规条款。
更重要的是,监管者需要认识到,基于原则的监管并不是委婉的“贬义”或“轻触”方法——绝不仅是如此。基于原则的监管,是一种实现与基于规则监管相同监管效果的不同方式。但是在许多情况下,基于原则的监管选择用一种更有效,更灵活的方式实现了这一目标,这种灵活性还能预防某些监管漏洞,而这些漏洞揭示了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前基于规则的监管的确存在一些固有的脆弱性。
当然,实际上,很少有纯粹基于原则的监管、或是纯粹基于规则的监管。相反,这两种监管方式代表了监管范围的两个极端。每个基于原则的监管制度都有一些规则,每个基于规则的制度也都有一些原则要素。因此,我们经常看到的监管体系,其实是一种将原则和规则包含在一起的混合监管体系。两者的适当组合将取决于许多因素,比如监管目标、市场成熟度、市场参与者特征、以及监管者的水平和质量。
将这个分析框架应用于数字资产和其他金融科技产品,我得出的结论是,我们应该在这一领域主要采取基于原则的监管方法。而涉及客户保护的一些问题,包括金融公司代表客户持有的资产的处理方式,例如持有现金和作为保证金的证券,通常更适合基于规则的监管方法。但总体而言,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员工目前正在考虑如何更好地为金融科技行业量身定制适用于交易所(执行衍生品交易的场所)和票据交换所(承担和管理交易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实体)的核心原则。
举个例子,核心原则一直是我们对票据交换所进行评估的重点,票据交换所会负责清算交付比特币的衍生品。另一方面,数字资产也会面临系统被黑客入侵的独特操作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导致资产丢失或失窃等问题。因此,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核心原则包括要求清算所拥有识别和最小化操作风险的系统,但是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没有制定“公式化”的规定性规则来约束交易所需要哪些系统,也没有阐明清算所及其成员和客户之间如何分配操作风险。然而,衍生品清算所绝不是不被监管。
因为我们采用了基于原则的监管方法,所以我们目前在监管三个处理数字资产清算所的时候,都能够采用不同的方法来促进比特币转账交易并解决损失风险。每个数字资产清算时也都与我们的一线员工合作,以遵守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运营风险和损失分配核心原则。这种方法不仅可以确保市场在稳健的监管下发展,而且还能让市场参与者而非监管者确定哪些特定安排在商业上是可行的。
鉴于技术创新正在快速发展,市场需要对创新给与支持,采取基于原则的监管方法可以给数字资产和其他金融科技产品提供一段发展和观察期。在我们完全理解数字资产会带来哪些后果和潜在风险之后,就可以采用更具针对性和目的性的监管规则,或者将原则和规则更平衡地结合起来——我们不愿做的是彻底扼杀创新。
当然,我们允许创新发展的意愿不应与容忍欺诈行为或所谓的“轻触”监管手段混为一谈。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一直在积极监管数字资产市场,在此领域针对提供未经授权的衍生工具的诈骗者和实体采取了数十次执法行动。不仅如此,我们最近还针对违反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核心监管原则的实体提起了诉讼。事实上,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在监管层面设定的标准很高,同时我们也会依靠合理的自由裁量权来规范受监管公司,并告诉这些公司该如何达到这些标准。
在许多情况下,与基于规则的“高压”监管手段项目,基于原则的监管可以提供一种更有效的监管方法来监督数字资产——这一全球技术时代的金融服务,并且确保美国仍然是全球金融科技的领导者,这对于美国未来的繁荣至关重要。原则可以确保合理的监管,而且不会给创新造成不良影响。
2017年开始,特别是2018年底和2019年初数字货币行业迎来爆发式增长,赚钱效应明显更使其成为投资机构的“新宠”。在行业野蛮生长之下,市场上也涌现出了一大批披着区块链、虚拟货币外衣,实际上开展非法传销的团队,并使投资者遭受了巨大损失。
为厘清此类犯罪的套路,区块链网QKLW编辑自2016年初起开始监控、预警并编撰传销币清单,并于2017年2月初每月发布了《当月十大传销币》,其中列举了数百种活跃于市场的传销币种。在该名单发布后,区块链网QKLW陆续获取社会各方的举报信息。从受害者、参与者、监督观察者等各层面,详细记录了受骗经过并追踪传销币线索。
五招教您辨别传销币骗局
此前,区块链网QKLW研究团队曾在《当月十大传销币》中提炼传销币基本规律如下:
1、传销头目在国内或国外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并设立网站,通常巧立慈善、理财、游戏、医疗研究等明目,以建立大众初步信任。
2、通过微信、QQ群、讲座等形式大力度宣传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有些甚至配以专门的公关进行网络洗白以打消会员疑虑。
3、以多至百倍收益的“高额返利”为噱头,吸引众多人的参与,经营模式通常为“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这三点,不断吸纳会员会费达到敛财目的,具体形式为:
1)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或者发展下线的“资格”;
2)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3)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4、最终往往因无下线加入该项目,该项目会员因不能将数字代币兑换成现金,资金链断裂而案发。
在此次监控整理中,区块链网QKLW研究团队注意到:此前已预警曝光的传销币在沉寂一段时间后,于2018年下半年再次出现,传销团队或转移发展地区、或更改已被预警的传销币名称,继续以同样的运营手段和相似的传播途径进行传销。
为更完整揭示传销币的骗局图谱,区块链网QKLW研究团队在此前监控的基础上,与区块链网律师团队、反传销网合作,不仅将法院、地方警方已调查入案的部分传销币进行监控,还通过反传销网站举报、自媒体曝光的信息进行搜集并整理,完成此次2018年下半年曝光的上百种传销币发生详情始末,包括虚拟货币传销案例的发生时间、传销方式、涉及金额或人数等。
司法确认的传销币种名单(2018年下半年共监控到37个):
GRDC 、亚盾币、DGC虚拟币、EGD—Super 、天合币、U宝币、皇尊币、“π”、亚元、奖金币、文某(虚拟货币)、圣币、世通元币、中央币、克拉币、云讯通(报单币、双慧币、五行币)、购派币、宝特币(TRC)、洛克币(RKC币)、E币、ADC、BTM巴特币、LCC币、维卡币、云尊币、云金币、CNB、空中比特币俱乐部(ABC)、码链、摸金派、环保农业链(NYC、CTOP)、IAC、亮碧思、亚欧币、(建业币、金镶玉)、沃克理财、万福币。
群众举报的传销币种名单(2018年下半年共监控到63个):
AE、AG、AOK、ATC、BAC积分、BFC、CHP城市猎人、FC币、FQC食品溯源链、JON农生链、KCI文化链、PCK未来链、善梵链SFC、盛源币、世通币、速通宝、拖富链TFC币、威莱特币WLT、威特币WTB、星翰链、DFC币、BIOC(中科鸿基)、金桔链(GOC)、九游链(9MC)、酒链世界(圣酒token)、聚众创享、科呗(KBA)、跨境发烧货(FSH)、莱姆币(LMC)、乐付链(LFC)、乐太坊(HEH)、流量魔盒;六度链(SDC)、慈善链 LMC、枫叶币CMCC、共享链商城、美思沃 (POF)、蚂蚁链(山寨ANTC)、绿特币(GTB)、趣步链(IWC)、趣购商城(趣豆)、瑞波联储币(山寨瑞波币)、睿鑫宝 (RXBC)、任务帮/硒链/帮呗 、品牌链 (中资链)PPL、REC中财数字币、富泰链(RHC)、融特币(RTC)、TCC泰牛链、TOMB淘呗国际商城、U宝优联万家(优宝币USS)、Vpay(V-token)、阿·里矿主、柏拉图(PLATO)、恒丰世纪供应链、霍特币、基链币、全球电子商务币(GEC)、Airbitclub、麦加币、光锥LCC、BHB。
五招辨别是否属于传销币:
1、发行方式
数字货币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是去中心化的发行方式。每个不同的终端节点负责维护同一个账本,而这个维护过程主要是算法对交易信息进行打包和加密。
而传销币则主要由某个机构发行,传销头目在国内或国外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并设立网站,通过微信、讲座等形式大力度宣传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以多至百倍收益的“高额返利”为噱头、不断吸纳会员会费达到敛财目的。
2、交易方式
数字货币是市场自发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规模后逐渐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来完成交易。
而传销币则受到机构或个人控盘,无法自由交易。此类平台发行的假虚拟货币往往无法在交易所交易,因此多采用场外交易或自有交易所交易,同时价格被机构或个人高度控制。
3、实现方式
虚拟货币本身是开源程序,在Github社区维护。其总量限制的参数和方式,均显示在开源代码中。
而传销币的开源是完全抄袭别人的开源代码,且没有使用开源代码来搭建程序,无法产生区块或在区块上运行,因此多采用人为拆分的方式进行代币奖励,通过在短期内不断拆分,产生大量积分或代币,造成财富“暴涨”的错觉。
4、是否给出源代码链接
去中心化数字货币都会在官网的显要位置给出源代码的链接,这样做是为了公开透明地展示货币系统的运作机制。而传销币重点宣传的是充值购买交易流程,并不提及其运作机制,甚至网站都没有源代码的链接地址。
举例来说:比特币是开放源码且有限量,一共2100万枚,每产生一个比特币都是透明的,不受任何操纵。而传销币不开放源码,产生币的速度、数量都由企业或平台操纵,只要平台开发者愿意,传销币可以无限增发。
5、官网是否是https开头
一般的去中心化数字货币的官网和交易网站地址都以https开头,其目的是这类网址可以很好地保护用户的数据不被非法窃取。但传销货币的官网、交易网站等在内的相关网站都没有以https开头。
从2009年最早的“HGC”虚拟货币传销案,到近来被查获的“亚欧币”、“亚元”等传销团伙,此类刑事案件数量呈逐年增加态势。因互联网传播的跨地域性,导致调查取证困难重重,各地工商部门只能就本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督,对全国性的传销无法从源头上切断,让部分传销团队有可乘之机,甚至多次作案。
区块链网QKLW从2016年起,就已经继续密切关注传销币动态,及时为大家披露疑似传销币的“虚拟货币”名单,同时定期进行总结。区块链网QKLW研究团队每半年公布一次“数字货币”传销诈骗事件汇编,文中包含100大传销币事件详情始末。然后每年再公布打击传销币成果展示。2019年度打传成果展示将在官网12月26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