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新密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传销案,该传销组织以公司为依托,利用中国梦电商平台,以消费获得股权分红为诱饵开展传销活动。两名被告人加入该组织后,积极发展下线,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经审理查明,郑州能人商贸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注册登记成立,崔某奇(已判刑)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全面工作。
△该传销组织宣传资料
该公司通过中国梦酒电商平台吸引客户投资,公司投入方式分为三个等级:7000元,配股值是300美元(折合1000美元的30%);35000元,配股值是1750美元(折合5000美元的35%);70000元,配股值是4000美元(折合10000美元的40%)。投入一单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在公司的平台上注册会员号,一个人可以注册多个会员号。公司的经营模式分为静态分红和动态创富。
静态为:公司给的配股值可以购买公司内部股权,股数随着公司进钱的数量上涨,股价从0.1美元涨到0.2美元时,就会拆分一次,中国梦电商平台拆分过一次。
动态为:客户推荐两个人,每个人投入7万元,就可以按其中一个人投入的7万元的30%提成,客户下面推荐的人报单或者自己报单小区达到35万元,可升到经理级别,并以此类推可以升为经理、总监、总裁、董事、一星董事等级别并提取相应的提成。公司通过开招商会的形式推广,还通过微信、网络视频、会员拉人投资的方式宣传。
经统计,该传销组织层级29层。经鉴定,郑州能人商贸有限公司吸收参与人达563人,吸收资金17367000元,获利14108463.3元。
其中,被告人赵某伟负责管理的超化服务中心吸收参与人38人,吸收资金651000元,获得服务费19530元;被告人陈某斗负责管理的瑞居苑服务中心吸收参与人36人,吸收资金441000元,获得服务费13230元。2019年11月26日,被告人陈某斗被抓获归案,被告人赵某伟主动投案。案发后,陈某斗、赵某伟分别退赃30000元、1953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斗、赵某伟加入传销组织,利用中国梦电商平台,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被告人陈某斗、赵某伟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对二被告人宣告缓刑。依照法律的规定,被告人陈某斗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赵某伟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