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票”已变得无处不在,是时候重新审视网络投票的利弊,加以慎重选择了。
10月15日,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官微发布第30届中国电视金鹰奖组委会声明,首次披露金鹰奖投票活动中存在恶意“刷票”、数据注水现象,并开展清票行动,部分候选演员票数因此变化较大,事件引发关注。
媒体在电商平台搜索发现,从事“网络刷票生意”的商家多达上百家,多标榜“纯人工刷票”,有商家甚至承诺“稳拿冠军”。针对金鹰奖评选刷票一事,多个商家表示“非常熟悉,安全可做”,有商家报价称3毛钱刷1票,300元就可刷出1千张投票,若需求更多还可更优惠。
“哪里有网络投票,哪里就有刷票”,仿佛已成普遍潜规则。在行业内颇有名气的金鹰奖评选也“中招”,确实不该,但也难言意外。
金鹰奖组委会主动戳破“刷票”脓包,对于保障评奖的公正性、杜绝数据注水,非常有必要。同时再次提醒,设置网络投票的赛事、评选活动,都应有反“刷票”的意识和相关措施保障。
当然,此事也再次刷新了社会对于当前网络“刷票”黑产进化速度的认知。要知道,金鹰奖投票活动以手机号注册,本就有“一号一票”的投票限制,但不少商家声称IP限制、身份限制、手机号限制、验证码限制、地域限制等的网络评选活动,“只要付钱,均能突破”,甚至承诺“稳拿夺冠”。也正因此,目前金鹰奖所清理的异常投票已高达150万张。
类似现象,媒体披露不少,相关治理也不是没有。但在相关打击跟进的同时,网络“黑产”的自我进化也在快速进行。这一现实无疑呼吁在治理网络“黑产”方面,还需要多打出一些组合拳,比如法律的完善和屏蔽技术的提升应同步推进。
一个细节是,像金鹰奖这样的权威性评选活动,“刷1万张投票也只需2500元,平均每张票仅为0.25元”,反映出“刷票”成本非常低。如能加大惩戒力度,织密反作弊技术之网,让违规操作成本上升,相信能有效缓解“刷票”泛滥之势。
另外,鉴于“刷票”的防不胜防,以及网络投票与“刷票”已在公众认知中形成一种“强关联”的客观事实,各种赛事评选,或也可考虑适当优化调整评价体系,不再片面依赖于网络投票评选模式,从源头减少“刷票”的市场需求。要知道,当“刷票”变得无处不在,网络投票的公正性、公信力都受到威胁,是时候重新审视其利弊,加以慎重选择了。
任何网络投票一旦被“刷票”污染,都是对公信力的巨大破坏,每个活动主办方都应对此亮明态度,并有“反制”措施,甚至可考虑取消“刷票”严重者的参选资格。以此而言,这次金鹰奖评选主动“揭丑”,不啻为一种积极示范。而当“刷票”成为普遍潜规则,要彻治对应的网络黑产,更需各方合力。(重舟/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