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合发布意见
央行网站9月22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商务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外汇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监管部门后续将出台配套操作细则,但操作细则会涉及到风险防范问题,因此需要一定时间论证,会成熟一个推出一个。
配套细则成熟一个推出一个
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当前供应链、产业链的畅通循环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尤其是“双循环”发展新格局和“现代流通体系”与供应链金融的契合度很高。比如,“现代流通体系”不仅要求货物流通顺畅,也要求和货物流通相对应的资金流保持顺畅,否则很容易在经济循环中形成堵点。
“供应链金融可以通过产业链整体切入,利用核心企业的信用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打通中小企业融资的堵点。”该人士称。
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此次《意见》具有多方面意义,包括支持构建供应链金融体系、稳定产业链和供应链、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以及提升金融服务的线上化和数字化水平。后续央行将和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操作细则,但操作细则会涉及到风险防范的问题,因此需要一定时间论证,后续会成熟一个推出一个。
中国民生银行行长郑万春表示,《意见》的发布,将有力促进供应链金融发挥独到的功能和作用,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精准滴灌;提高供应链整体运营效率和运转能力,促进供应链产业链完整稳定;促进经济良性循环和优化布局,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服务供应链产业链完整稳定
《意见》指出,供应链金融是指从供应链产业链整体出发,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整合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信息,在真实交易背景下,构建供应链中占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一体化的金融供给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提供系统性的金融解决方案,以快速响应产业链上企业的结算、融资、财务管理等综合需求,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产业链各方价值。
郑万春认为,《意见》对供应链金融进行正本清源,有利于规范市场上以供应链金融名义开展的各类业务、各类平台,有利于供应链金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促进真正的供应链金融创新。
《意见》强调,供应链金融应以服务供应链产业链完整稳定为出发点和宗旨,顺应产业组织形态的变化,加快创新和规范发展,推动产业链修复重构和优化升级,加大对国家战略布局及关键领域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加强核心企业信用风险防控
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是供应链金融发展过程中的重中之重。《意见》指出,加强核心企业信用风险防控。金融机构应根据核心企业及供应链整体状况,建立基于核心企业贷款、债券、应付账款等一揽子风险识别和防控机制,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加强对核心企业应付账款的风险识别和风险防控。对于由核心企业承担最终偿付责任的供应链融资业务,遵守大额风险暴露的相关监管要求。
《意见》强调,严格防控虚假交易和重复融资风险。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供应链融资要严格交易真实性审核,警惕虚增、虚构应收账款、存货及重复抵押质押行为。对以应收账款为底层资产的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产品,承销商及资产管理人应切实履行尽职调查及必要的风控程序,强化对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的要求。
在金融科技应用方面,《意见》明确,防范金融科技应用风险。供应链金融各参与方应合理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持续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信息系统等的安全保障、运行监控与应急处置能力,切实防范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风险。(彭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