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记者9月18日从人民银行获悉,为进一步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共同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9月18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五方面: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便利个人经常项下人民币跨境收付、便利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使用。
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水平,切实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与此同时,通知旨在加强对贸易新业态和国际合作等重点领域的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力度。
关于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通知放宽了部分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使用限制,增加外资企业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和自主性,满足合理的资金管理需求。还优化了境内企业境外人民币借款业务管理,放宽人民币外债户开户数量限制,赋予企业账户管理自主权,取消签约币种须与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一致的要求。简化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管理,将币种转换因子调整为0.5,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相关规定保持一致,同时明确了人民币境外放款转为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
当前,受疫情冲击影响,世界经济衰退。我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形势持续向好,各类经济指标出现边际改善,但外贸外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人民银行高度重视稳外贸稳外资工作,不断优化完善跨境人民币使用政策框架,切实发挥了人民币跨境使用帮助企业节约交易成本、降低汇率风险的积极作用。
据了解,经过十余年发展,企业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使用人民币的障碍已基本解除,但人民币跨境业务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不便利的情况,例如部分政策出台时间较早,已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前期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政策已具备推广基础;对新兴业务模式和重点业务领域的支持力度有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