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4日《中国银行保险报》刊发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专访《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千方百计保护市场主体 备足抵御风险“弹药》,以下为全文:
● 金融管理部门与各部门各地方密切配合,采取一系列有力政策举措,增加有效资金供给,优化信贷投向结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千方百计助企业纾困,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恢复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 当前经济尚未全面恢复,疫情仍有较大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金融风险也存在一定时滞,预计有相当规模贷款的风险会延后暴露,未来不良上升压力较大。对此,银保监会密切关注,提早谋划,积极应对。
● 银保监会紧紧围绕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将重点机构重点领域改革引向深入,推动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下更大气力深化金融领域关键性改革。
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中国银保监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支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7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今年上半年虽暂遇困难,但我国金融业整体运行平稳。金融业大力支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力度,银行业保险业继续深化改革发展。在特殊关键时期,银保监会将保持清醒头脑、未雨绸缪,一方面要做好银行不良贷款较大反弹的准备,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等的支持力度,让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千方百计保护市场主体,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
有效应对疫情冲击 千方百计保护市场主体
中国银行保险报:为有效应对疫情冲击,支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银保监会主要采取了哪些政策措施?下一步对支持小微企业、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有何进一步措施?
郭树清: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经济带来严峻考验,疫情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金融委靠前指挥,金融管理部门与各部门各地方密切配合,采取一系列有力政策举措,增加有效资金供给,优化信贷投向结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千方百计助企业纾困,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恢复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上半年累计新增人民币贷款12.09万亿元,同比多增2.42万亿元。资金重点投向制造业、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小微三农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上半年新增制造业贷款创历史新高,已超过之前4年增量之和。企业信用贷款同比增长13.8%,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13.4%,均高于贷款平均增速。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债券市场投资,上半年非金融部门债券净融资达7.12万亿元。保险业充分发挥保障作用,上半年赔付支出6308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同比增长15.9%,有力支持企业和居民恢复生产生活。
6月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28.4%,上半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5.94%,较上年下降0.76个百分点。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工作报告关于5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的要求,五大国有银行以52%的贷款增速超额完成。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世界性难题,一组权威数据显示,中国2/3的小微企业都能获得银行贷款支持,中国的水平在世界也是数一数二的。
大型银行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这些高科技的手段,精准地收集到了小微企业的信息。以建设银行为例,一个针对小微企业的“惠懂你”产品,3分钟的时间基本可以决定是否放贷,不良率控制在1%以下。借助科技手段,大型银行就有条件把利率降下来,把费用减掉,而且扩大规模。另外,还有一些民营银行线上直接放贷,效果也很好。我们鼓励政策性银行跟他们合作,政策性银行提供资金,让他们去放贷,成本比较低,放的面也更宽,受益的企业就会更多。
今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三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增加1.8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及时出台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和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对2.46万亿元中小微企业和外贸企业贷款本息实施延期,并提供3.66万亿元其他再融资支持。发挥政策性金融逆周期调节作用,今年政策性银行信贷规模比去年多增加近1万亿元。推动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对97.1万户产业链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融资余额达41.8万亿元。制定发布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发挥监管评价“指挥棒”作用,督促商业银行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这一系列信贷政策的出台,就是为了向因疫情暂时遇到困难但仍有前景的企业进行纾困。对于那些因疫情打击突然中断的企业,今后还有希望恢复和发展的,我们要用财政、金融和就业等各方面的政策结合起来帮扶。其中,金融只是一个方面,金融可以提供更多流动性,但如果企业出现不可持续的本金亏损,贷款实际是增加企业债务负担。所以金融管理部门要和地方政府合作,将优秀的企业筛选出来,金融机构通过大数据进行验证,利用多种手段去扶持企业,这样经济大循环才能更快恢复正常。
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月21日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紧扣“六稳”“六保”要求,把稳企业保就业和服务民营、小微企业更好结合起来,全力以赴促进经济社会恢复正常循环。千方百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金融系统全年向各类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元。
不良率反弹是必然 尽早加大处置力度
中国银行保险报:今年以来,银行业不良贷款面临较大反弹压力。银保监会如何看待行业面临的风险?将采取哪些应对措施?
郭树清: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银行业新形成不良贷款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6月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94%,较年初上升0.08个百分点。
当前经济尚未全面恢复,疫情仍有较大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金融风险也存在一定时滞,预计有相当规模贷款的风险会延后暴露,未来不良上升压力较大。
对此,银保监会密切关注,提早谋划,积极应对。一是做实资产质量分类。督促银行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评估贷款风险,真实反映企业经营变化。对表内外承担信用风险的各类资产,一律严格要求审慎分类。政策导向上,不简单将不良率高低作为经营好坏的评价标准。二是备足抵御风险“弹药”。要求银行采取多种方法补足资本,提前加大拨备提取,提高未来风险抵御能力。三是加大不良处置力度。在充分揭示风险前提下,研究分阶段下调拨备覆盖率的监管要求,释放资源全部用于处置不良。根据账销、案存、权在原则,在涉农、普惠等考核中,允许将已处置的不良贷款还原计算。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作为新主体,与银行合作探索新的处置方式。有序开展单户对公和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转让试点,探索建立统一的不良资产交易平台。四是严控增量风险。督促银行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做好贷款“三查”,在化解存量不良同时,防止新增不良过快上升,减少贷款损失。
当期不良率虽然并不严重,但一定要把信贷风险损失现在就考虑进去,要未雨绸缪。现在的银行和过去的银行不一样的地方,正是它能够提前把这个不良贷款损失考虑进来。所以我们看到今年第二季度银行的利润有所下降。为什么?最主要是增加了拨备。监管部门要求银行把贷款不良做得更实,分类分得更准,现在就开始加大处置力度。上半年银行业不良处置额比去年同期增长18.9%,预计全年银行业要处置3.4万亿元,而去年全年该数据为2.3万亿元。明年的处置力度会更大,今年尤其要控制好新增贷款的质量。
步稳蹄疾 深化金融领域关键性改革
中国银行保险报:今年上半年,尽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冲击,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开放力度不减。接下来银保监会还将从哪些方面进一步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深化改革开放?
郭树清:近年来,银保监会紧紧围绕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将重点机构重点领域改革引向深入,推动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在深化改革方面,上半年,银保监会联合多部委下发了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相关文件,全面部署推进城商行、农信社改革和风险化解工作。推动大型银行保险机构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优化政策性金融机构、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管理体制机制。引导保险回归风险保障本源,车险综合改革方案已公开征求意见,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即将批复筹建,研究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完善我国养老保障体系。
在稳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方面,推动34条对外开放措施陆续落地,形成一批有示范性的实例。如逐步放宽外资投资银行保险机构股比限制,首家外资控股的理财公司、首家外资独资保险控股公司等均获准设立。上半年又批复友邦保险在内地设立首家外资独资寿险公司。与此同时,不断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制度环境,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制度完成修订。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下更大气力深化金融领域关键性改革。即将采取的几项重点举措包括:一是大力支持直接融资,促进融资结构优化。引导信托、理财和保险公司等机构树立价值投资理念,做真正的专业投资、价值投资,成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中坚力量。二是以加快中小银行改革为突破口,提升金融机构体系稳健性。拓宽风险处置和资本补充资金来源,加快补充资本,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把深化改革与化解风险、完善治理结合起来。三是以公司治理为抓手,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公司治理模式,推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调整优化股权结构,严格股东资质管理,规范股东行为和关联交易,严防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强化履职监督和信息披露。四是促进实现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和更深层次的金融双向开放。鼓励中外机构在产品、股权、管理和人才等方面开展合作,拓展开放广度和深度。完善配套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逐步拓展计价结算、交易和储备功能,提高人民币可自由使用程度。深化与港澳金融合作,坚决维护香港金融稳定。
特别是在公司治理方面,下一步要对银行、保险、信托机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优化。其中,要坚持社会资本在中小金融机构中为主的格局不变;也要坚持农信社、农商行县域法人的地位总体不变,服务县域经济、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的定位不变。但对于大股东操纵,将金融机构变为“提款机”的行为,对于股权过于分散、内部人控制的行为要坚决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