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数据列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标志着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进入新阶段。2019年8月,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明确提出,打通金融业数据融合应用通道,破除不同金融业态的数据壁垒,化解信息孤岛,制定数据融合应用标准规范,发挥金融大数据的集聚和增值作用,推动形成金融业数据融合应用新格局。
为深入研究金融领域数据融合应用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助力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金融数据应用价值,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于近日召开金融数据融合的法律规制专题线上研讨会。协会杨农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等院校和金杜、大成、华商等律师事务所的10余位专家参加研讨。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推动金融数据融合应重点关注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以落实数据主体同意等要求为基本保障,并积极发挥金融领域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重要作用。同时,部分专家认为,对于个人信息的界定、数据主体的同意形式和敏感信息的界定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此外,专家们还就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多项政策建议,主要包括:进一步明确同意形式、免责规定等相关内容,更加重视加强对数据使用方数据使用行为正当性、合法性的约束,加深对多方安全计算等各项数据融合支撑技术的理解,合理探索建设金融数据融合共享平台。
杨农副秘书长在致辞中指出,数字化浪潮蓬勃发展,数据作为新生产要素和基础性战略资源的重要地位日益突显,如何更好平衡金融数据融合应用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已成为摆在金融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从业机构和广大金融消费者等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下一步,协会将凝聚产学研用各方力量,共同推动探索多方安全计算、联邦学习等技术在金融数据融合领域的安全合规应用,在依法合规、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的前提下,更好实现金融数据的经济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