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提升“互联网+交管服务”水平,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分两批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4月25日起,第一批16个省份已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共向2220万余名新办登记、检验业务的车主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向1.53亿余辆检验有效期内的在用车辆推送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6月20日起,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5个省(区)将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实现全国全覆盖。
据介绍,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APP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标志业务时,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APP直接查看、下载使用。属于6年内的免检车辆,可以直接在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在用车辆尚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上网下载使用。
据了解,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3种方式,方便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在不同场景应用。在线出示的,可以直接登录“交管12123”APP,使用在线实时生成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离线出示的,可以提前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在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出示。打印出示的,可以通过网上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后,打印为纸质凭证出示,与电子凭证具有同等效力。
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可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经济活动等多个场景,鼓励相关行业部门推广应用,为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带来更多实惠便利。执法查验时,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交警在执法管理中将通过执法PDA核查车辆检验状况。事故处理时,对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财损事故,可以通过查看对方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以确认车辆检验状况。保险理赔时,可以向保险公司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用于办理车辆保险理赔相关手续。租赁、抵押、交易车辆时,可以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证明车辆检验状况,便利群众企业办事。
2019年以来,驾驶证“全国通考”、汽车4S店“一站式”登记上牌、交通违法异地处理等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相继落地,2000余万名群众享受到跨省异地考试、车检、补换证等便利;车驾管业务“一证办、一窗办”全面推行,累计为群众减少办事材料6.1亿余份;“交管12123”APP用户达3.29亿,累计提供网上办牌办证、预约考试等服务19.02亿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提供交管业务网上办、容缺办、延期办、加急办等服务3000余万次。
目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已组织升级信息系统,开展业务培训,部署各地做好实施准备,确保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全面顺利推行。下一步,将加大交通违法异地处理、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网上查询交通事故处理进度结果等试点新措施的推广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加快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