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已经确认,根据现行税法不能够对个人投资者从加密货币交易中获得的利润征收所得税。但是,韩国政府正在评估国际趋势和主要国家的加密货币征税方法,旨在修改现有的韩国本地税法来适应加密货币的发展。
负责监督韩国经济政策的韩国经济与财政部已正式表示,根据现行税法,不得对个人投资者的加密交易利润进行征税。事实上,并非所有来自金融投资的资本收益都会在韩国被征税,尤其是一些税法未明确定义的活动无需被征收所得税。按照韩国经济与财政部的说法,由于现行税法中没有包含“虚拟货币”或任何其他已知的术语,因此相关交易不能被征税。韩国经济与财政部还进一步澄清说:
“来自单个虚拟资产交易的利润不是上市收入,因此也不会被征税。”
在韩国,个人的加密货币交易利润目前是免于被征税的,但其实韩国经济与财政部一直在尝试修订税法,以便对“这些人”征税。该部门官员表示,税法修订案已经在讨论中了,而且有望在2020年上半年起草。
但是在修改税法之前,韩国政府依然需要明确对加密资产的精准定义,包括是否将利润归类为资本收益,以及政府如何从加密交易所获取交易记录以便准确地征税。韩国经济与财政部特别强调,加密货币需要具有法律地位才能被征税,而目前加密货币尚未被添加到法律之中:
“我们正在全面审查国家税收,也在评估会计准则的一致性和国际反洗钱趋势,并希望据此来制定虚拟资产税收计划。”
虽然韩国人从加密货币交易中获得利润无需缴税,但韩国国税局却开始对Bithumb Korea(该国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所之一)的外国客户征收了803亿韩元(约合6,950万美元)的预扣税(withholding tax)。
韩国《中央日报》援引汉城大学税学教授金宇哲的话说:
“Bithumb向韩国国税局支付了803亿韩元,然后再向外国客户收取款项,但实际上这么做是不对的。”
根据最新的报道,Bithumb尚未向其外国客户预扣税款,而是准备就这笔“毫无根据”的税收起诉韩国国税局。
据韩国《中央日报》报道称,韩国国税局已经将外国交易者的加密货币交易收益归入到了“杂项收入”。在韩国,“杂项收入”包括奖励、彩票中奖等非常规收入,而来自房地产或股票交易的收益则被归类为资本收益。如果按照韩国国税局现行的做法,意味着每笔加密货币交易所都要收取取资本利得税,同时每年还要再收取一次杂项收入税。
将加密货币交易的收入置于资本收益之下,将要求政府从国内交易所获得每笔交易记录。
韩国江南大学(Kangnam University)税务学教授安昌南(Ahn Chang-nam)认为,韩国政府如果要了解每笔加密交易,在现实操作层面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应该将加密资产交易的收益归类为其他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