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区块链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区块链在投融资领域的热度不断升温。同时,投机炒作、市场操纵甚至违规违法等行为出现。日前在“区块链犯罪防控”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主任赵志刚表示,区块链作为一项重要的信息技术创新,带来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违法犯罪问题。“无论是从司法办案还是法律监督出发,都需要我们对这些现象进行梳理,从而找到规律并予以预防。”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主任赵志刚
赵志刚详细讲述了涉及区块链违法犯罪的十种类型,分别是盗窃、骗取数字货币和数字资产;违法开设交易所及管理乱象;以“割韭菜”为目的发行竞争币、山寨币;通过数字货币渠道进行勒索、非法交易和洗钱;“挖矿”相关的违法犯罪;“存证”相关的违法犯罪;伪存证渊源项目;与资金池相关的违法犯罪;“智能合约”相关的违法犯罪;分叉币、联盟链节点竞选等新概念相关违法犯罪。
针对上述违法犯罪,赵志刚提出七点研究方向,以期实现对上述十多违法犯罪的预防。分别为针对传统类型违法犯罪,进一步完善传统预防方式;针对金融类违法犯罪,通过完善管理防范风险;针对技术型违法犯罪,重点要尝试用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针对尚无法准确定性的事物,应当植入监管、予以引导;针对新类型违法犯罪和新问题,需要创新管理手段;加大普通民众对区块链的知识普及。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院副院长王立梅教授以杭州互联网法院所审理两个的案件为例,提出区块链存证能否纳入电子证据的范畴的疑问,并对区块链的证据资格认定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委会专家肖飒律师从实务的角度出发,讲述了法律人如何切入“链圈”,如何做好“抓手”项目备案,并以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为例讲述如何在实务中做到刑事合规。
此次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教授表示,法硕学院与大成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此次会议,不仅仅因为这个问题对学界和实务界影响重大,该领域的理论及实务问题对于国家法治发展以及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