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国家工商总局曝光了34个传销组织黑名单,其中包括“南京国通”传销组织。
2017年1月5日,湖南省张家界慈利县公安局向澎湃新闻通报称,该局近日成功侦破一起涉案资金达15亿元、共发展传销人员90余万人的“国通”特大传销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5名,其中14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2016年12月27日,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对1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查,南京国通通讯有限公司发展传销人员90余万人,遍布全国30余省市,会员层级达230级,涉案资金达15亿元。
国通通讯网络电话在币圈和链圈也存在诈骗的情况:现在区块链方面的项目太火了,国内外各类传销、资金盘都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请大家务必要警惕!还要警惕各类交易所小平台,必须选择全球知名的品牌。
利通公安成功破获“国通”网络传销案 抓获两名传销骨干
“下载一个网络电话软件,交纳1000元成为会员后,可享受1年内免费使用该电话软件拨打电话,不限区内区外,不限时长……”这是一款网络软件的宣传口号。
近日,利通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一款名为“国通”的网络软件开始蔓延,鼓吹是继移动、联通、电信后的第四大运营商,以166号段为主打,不换卡、不换号,10元随便打,自用省钱,推广挣钱,并且虚假制作了“第二类电信增值服务呼叫中心”的业务牌照到处招摇撞骗。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开展侦办工作。根据民警走访调查,该网络软件在自用省钱的同时,只要把这个网络软件推荐给其他人,就可以得到最低52%的回报,只要推广2个人下载购买就回本了,听到如此的推销,辖区不少群众争相购买,并口口相传,结果没过几个月,软件就打不开了,电话也拨不出去,对方客服称是后台升级,再没有了下文。
经多番调查,截止案发当日共有百余人参与。经侦大队通过分析研判、层层筛选,民警绘制出网络传销人员架构图、资金流水图等,确定为一起网络传销犯罪案件。10月14日,经侦大队雷霆出击,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最终锁定并成功抓获传销骨干人员王某、吴某。
目前,二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网络电话属于基础类电信业务,必须经过国家电信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才可经营。目前,我国只有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具有经营资格,其他企业和个人无权经营基础电信业务,请勿上当受骗。如有相关受害群众,请及时前往利通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
警方破获"国通"特大传销案 传销人员多达90万人
近日,张家界慈利县公安局官方微信“慈利公安”通报一起特大传销案,涉案资金达15亿元,共发展传销人员90余万人的“国通”特大传销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5名,其中14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通报称,2016年11月,该局在网络巡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纠集陈某某等人,在南京注册成立南京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销售App即时通讯客户端软件为幌子开展传销活动。该局立即抽调精干力量,先后辗转黑龙江、新疆、北京、广东多省市,将5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公司法人张某某于2016年12月31日到该局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涉嫌传销的犯罪行为。
通报中提到,据查,南京国通通讯有限公司发展传销人员90余万人,遍布全国30余省市,会员层级达230级,涉案资金达15亿元。2016年12月27日,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对1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拉人头充话费就能日赚6000元?济南男子涉嫌传销被罚150万
不换卡,不换号,交10元,全国电话随便打;充话费能赚钱,发展下线更能赚大钱。2015年,济南市场上出现中国国通通讯网络电话经营活动,记者曾对位于北园大街与历黄路交界处的一家公司暗访过。在平阴县开展国通通讯业务的任某被市场监管局认定为传销活动后,罚款150万元。任某不服处罚,起诉到平阴县人民法院败诉,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发 代理国通通讯,涉嫌传销被罚150万
2015年1月,记者曾对位于北园大街与历黄路交界处的一家代理中国国通通讯有限公司的公司暗访,工作人员介绍,交200元拉一人能提60元、交1000元拉一人能提300元、交5000元拉一人能提1500元。“业绩好的话,一天啥也不用干,就能挣6000元”。
2015年3月,任某获取中国国通通讯有限公司的授权,负责受理平阴县的国通通讯公司多媒体电商方案、语音话务业务,经营模式为:用户分别交纳200元、1000 元、5000 元、10000元,成为相对应的文字版、语音版、视频版、商城版客户。其中语音版、视频版、商城版的客户可获得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该经营模式的计酬模式非常吸引人:语音版和视频版客户端客户从其直接发展的人员交费中提取30%作为报酬;商城版客户端从其直接发展的人员交费中提取30%作为报酬,并仍可从其直接发展人员所发展的人员交纳费用中提取5%作为报酬。
2015年6月15日,平阴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在对平阴县振兴街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任某以“国通通讯”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吸引人员加入,认为任某的行为涉嫌组织策划传销活动,立案进行查处。截至任某被查处时,共发展会员125名。
平阴市场监管局于2016年3月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任某以国通通讯代理的名义在平阴县域内开展经营的行为,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对任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是否属传销? 8级“上下线”,并以下线业绩为上线报酬
任某不服平阴市场监管局的处罚,起诉到平阴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任某败诉。任某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平阴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并依法改判。
任某的经营行为是否属于传销,是案件的争议焦点问题。截至案发,任某发展文字版客户端用户32人,语音版客户端用户81人,商城版客户端用户12人,并形成了层级达8级的上下线结构。任某的计酬模式实际构成了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的“金钱链”关系。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以上事实,任某的经营模式是其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该行为模式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构成传销行为。
是否为传销组织者? 名为公司代理人,实则组织传销活动
任某认为,自己是国通公司众多代理商之一,角色类似于国通公司的工作人员,不可能是传销活动的组织、领导者。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任某获得中国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及南京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等相关授权后,尽管在名义上作为以上公司的代理人,但在平阴,任某独立承担吸收客户的经营活动,其在平阴县辖区内开展的以“国通通讯”为名的传销活动中,实际承担宣传、管理、协调职责,并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其行为属于组织策划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应当认定任某实际为平阴县内以国通通讯名义实施的传销活动的组织策划主体。
违法所得咋计算? 多层计酬,“金字塔”式利益分配
任某认为,他代理的商城版客户端人员在交纳了10000元后,除了能够享受超出10000元价值的通讯服务,还能够和任某享有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地位。也就是说,商城版客户端不管是否发展“下线”,都与任某无任何关系。商城版客户和任某一样,都是上对公司、下对客户,相互独立,不应将文字版及商城版客户的经营额及违法所得计算在内。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文字版客户虽然没有发展下线客户的权利,但任某对其本人发展的文字版客户也享受30%的提成奖励和客户费用5%的提成,对其发展的语音版客户端再行发展的文字版客户端客户,任某亦提取5%的提成。对于任某发展的商城版客户端客户,需交纳10000元方能取得发展下线客户的资格,且任某从其直接交纳的10000元中提取35%的提成,获取利益。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第(三)款对传销行为的界定,文字版、商城版客户均应认定为任某发展的下线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