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构成由三部分构成:
一、定罪依据
根据每一条网络犯罪法规定,为了定某一项网络犯罪,必须根据正式法律定义的多种元素,这些元素将确定责任人所犯的罪行,构成法定犯罪。例如,侵犯著作权法规定,需要非法使用者对知识产权的客观行为及当事人具体的有害行为。
二、犯罪性质
犯罪性质指的是被划分为犯罪的行为的具体特征,以及按照当时的社会观念和行为的不合理性程度,有害社会的性质和惩罚的体系。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性质,主要表现在:危害网络安全,用于发行收费、进行仿冒伪劣行为、从事侵犯他人的专利和知识产权,窃取网络信息等方面。
三、刑罚依据
每一条法规对网络犯罪行为指出了严格的刑罚依据。例如,《新型犯罪刑罚法》对电信诈骗型犯罪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刑罚量度,根据不同的犯罪领域、不同的犯罪情节及受害人的损失金额,对犯罪人做出相应刑事处罚。
总之,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构成包括定罪依据、犯罪性质及刑罚依据等三个部门,通过对犯罪行为特征的综合分析,定出犯罪责任并做出适当的刑罚量度,是网络犯罪识别、认定、追究犯罪责任及适当的刑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