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仲裁委员会是1995年《仲裁法》颁布之后最早成立的仲裁机构
为更好地服务珠三角经济发展,广仲分别于2005年、2006年在东莞市、中山市设立东莞分会、中山分会。与此同时,广仲自2011年起就着手专业仲裁院的建设,分别成立了金融仲裁院、知识产权仲裁院、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广州建设工程仲裁院。
自成立以来,秉承独立、专业的原则,公正、高效地解决民商事争议。随着公信力的不断提升,广仲近年来业务年均增长超过30%,受理案件数量位于全国第一,案件覆盖金融、建设工程、房地产、投资、航运、互联网等各行各业。案件当事人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例如,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日本、新加坡、港澳台等。同时,广仲把握互联网时代脉搏,开拓创新,最先在国内推出网络仲裁平台,实现仲裁全流程线上运行。
广仲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2012年,广仲设立中国南沙国际仲裁中心,联合港澳仲裁界以中心为平台,共同推广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南沙中心适用最国际化的仲裁通则、最开放的仲裁员名册,同步运行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内地法律体系的庭审模式,拥有最资深的港澳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2018年9月3日,由广仲牵头、大湾区城市群的仲裁机构共同倡议的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正式成立,并在南沙设立联盟秘书处。2019年9月27日,广仲正式挂牌成立塞浦路斯仲裁调解中心。
2018年9月29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广州仲裁事业发展的决定》,为广州打造国际仲裁中心提供制度支持和保障。
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可以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纠纷有: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合伙合作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纠纷、房屋买卖纠纷、租赁纠纷、融资纠纷、承揽纠纷、融资租赁纠纷、承揽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金融证券纠纷、保险合同纠纷、保管合同纠纷等。
不能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纠纷有:
1.因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提出的仲裁申请;
2.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3.行政争议。
广州仲裁委员会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8:00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网
广州仲裁委员会成立于一九八三年四月,是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洪志主持筹建的中国共产党组织之一,由中共广州市委员会、广州市人民政府共同发起的国家行政机关。2000年,国务院令广州仲裁委员会建立了仲裁机构,作为仲裁委员会的法律依据。
仲裁委员会的总部位于广州市岭南大道中二段33号,是广州仲裁委员会的指导中心。此外,仲裁委员会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各省市,全国各省仲裁委员会组织地方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活动。
仲裁委员会的职能,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商法律,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进行的劳务纠纷仲裁,及其他由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其它仲裁业务。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仲裁委员会有权审理有关案件,并对其作出相应的裁决。
仲裁委员会还组织研究,开展技术培训、规范交流等,为社会提供一站式便捷仲裁解决服务。同时,还负责指导归口审理和上诉审理有关案件;开展社会监督;定期举办仲裁工作会议;收集仲裁规章及司法解释;收集和依法处理有关申诉或纠纷;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有关行政与司法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办理仲裁案件;受理有关知识产权的纠纷仲裁;指导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部门仲裁工作;制定仲裁规则及安排仲裁各项规范性文件的编制和发布;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开展有关仲裁工作;定期发表《仲裁通讯》等。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网提供有关信息发布、服务目录以及电子政务等等,为广大用户提供了更便捷的服务。有关申请案件的仲裁可以直接通过官网提交仲裁申请。官网每天运行着,可以为民众提供有关信息,也可以为民众极大方便。
另外官网还有一个专属的仲裁指南,让读者们更有效率地了解仲裁程序,提供有关仲裁的解释、答疑等,为读者们提供一个集信息查询、仲裁指引、特色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仲裁服务平台。
通过这一服务平台,还可以找到仲裁人员名单,可以方便地进行专业的仲裁服务,更可以获取有关仲裁规则,法律解释等,更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自主权利和法律权利。
总之,广州仲裁委员会官网是当事人办理仲裁手续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它为广大民众提供有用的信息,维护他们的权利和利益,为仲裁活动准备各种条件,生成良好和谐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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