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代码是法律,无数的 NFT 都是建立在有缺陷的代码上的
长期流传的一个说法是,版权法是互联网上唯一的功能性法律——毕竟,整个互联网都是由副本组成的,因此版权法已成为从打击骚扰到停止一切泄漏的首选机制。关于版权法如何运作的困惑无处不在——而且在 Web3 的世界中变得更加复杂。在区块链上“拥有”某些东西意味着什么,而该东西仍然只是一段可以无限复制的代码?法院和立法者还没有解决这个问题,许多 NFT 项目都遇到了直接的、令人困惑的问题,因为他们将拥有 NFT 与拥有版权混为一谈。
为了提供帮助,我们改编了来自康奈尔大学和加密货币与合约倡议组织 (IC3) 的三位法律学者的版权和区块链指南——James Grimmelmann、Yan Ji 和 Tyler Kell。它解释了法院实际上可能如何对待 NFT——以及为什么购买和出售它们的每个人都需要更加认真地对待版权法。——Adi Robertson 和 Nilay Patel
许多区块链项目——如不可替代代币(NFT)和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旨在提供新的或更方便的方式来拥有和销售创意作品。
但与此同时,由于对版权法如何适用于 NFT 的混淆,其中许多项目都遇到了版权问题。以下是他们遇到的一些问题:
Spice DAO购买了导演 Alejandro Jodorowsky 为从未拍摄过的《沙丘》版本制作的图文并茂的宣传书。一些参与者希望,购买这本书将使他们能够将Jodorowsky的设想搬上银幕。但这个计划很快就被取消了,因为沙丘的版权所有者不同意这个想法。
“Right-clickers” 从流行的 NFT 中保存艺术品的 JPEG 副本。这些 NFT 的所有者说这是侵犯版权。他们两者中肯定只有一方是对的。
昆汀-塔伦蒂诺 和 Miramax因《纸浆小说》NFT的权利而陷入诉讼。
在一个特别悲惨的例子中,安迪·威廉姆斯制作了一段 NFT电视录像片段,描述了他女儿的谋杀。帕克显然被告知,创建 NFT 将使他获得足够的视频版权,以便将其从 Facebook 和 YouTube 等网站上删除。但版权不是这样运作的——拍摄这段视频的电视台拥有版权,铸造 NFT 并不能改变这一点。
美联社的区块链主管辩称,为其部分照片创建 NFT 将使未经授权的用户更容易将其删除。但版权来自版权法,而不是区块链。拥有作品的 NFT 并没有使提起版权诉讼或DMCA 删除通知的过程变得更容易。
使用被盗艺术品的NFT 太多了,数不胜数。
对NFT的所有权可以用来赋予所有者对创作作品的实质性控制,但这种控制不是自动的。版权法不赋予NFT所有者任何权利,除非创作者主动主张权利–最好是通过执行与NFT相连的作品的标准、正式版权许可。
我们对一些现有的NFT项目及其许可证的调查显示,很少有项目采取所有必要的步骤,使NFT版权的行为符合人们的期望。对法律问题的思考应该是NFT设计过程的一部分,而不是事后的考虑。
区块链入门
很多区块链项目都是以所有权为前提的。但拥有 NFT 究竟意味着什么?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认识到“链上”和“链下”资产之间的区别。
在加密货币中经常听到“小白拥有 10 个比特币”之类的话。比特币是一种链上资产:作为区块链上自包含条目而存在的东西。当有人说小白“拥有”比特币时,通常是指她直接或通过加密货币钱包控制区块链地址的私钥。如果她愿意,她可以选择将该比特币转移到另一个地址。[1]
NFT 也有一个链上组件,通常是一个基于软件的智能合约,任何控制密钥的人都可以启动它。但有时,该区块链条目代表存在于链外的东西——比如 tungsten cube。[2] Tungsten Cube NFT 区块链入口与实物tungsten cube不同。但根据项目创建者 TungstenDAO 的说法,Tungsten Cube NFT 和实际的 tungsten Cube 是相连的。[3]
在这里,链下资产(物理Cube)的权利通过不可见的法律连接与链上资产(NFT)联系起来。律师有时将这种联系称为“束缚绑定”——尽管一些法律学者对绑定在法庭上是否真的成立持怀疑态度。
这意味着这个 NFT 实际上涉及三种不同类型的资产。
区块链上的 NFT 入口
仓库中的物理Cube
控制物理立方体的合法权利
如果一切正常,则合法权利将链上 NFT 链接到链下立方体。NFT 的当前所有者可以控制物理立方体,因为他们也拥有相关的合法权利。[4]
版权入门
tungsten Cube是仅存在于一个地方的特定物理实体。但创意作品可以是无形的并且可以有多种形式。它可以存在于一个独特的物体中,就像画布上的一幅油画。它可以同时存在多个副本,例如当出版商印刷数千本书籍时。它可以不存在任何副本,就像一个人给另一个人讲故事一样。
从法律上讲,创意作品与其任何副本都不相同——有人可以拥有版权,但不能拥有其作品的特定副本,反之亦然。这是因为版权是一组有限的专有权利,不与任何特定的物理对象相关联。最重要的是,拥有创作作品的版权包括制作更多作品的复制权并阻止其他人这样做(这就是为什么它被称为“复制”“权利”。)它还包括制作衍生 作品的权利。就像电影改编一样。
假设 Bob 写了一本书并卖给 Alice。以下是他们各自拥有的东西:
鲍勃拥有:
制作更多小说副本的独家权利 鲍勃小说中的文字的实体副本
爱丽丝拥有:
批准电影等衍生作品的权利
现在假设爱丽丝想用鲍勃的小说制作一部电影。她需要 Bob 的许可,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获得许可:直接从 Bob 那里购买版权,或者让他给她一个许可。
购买版权被称为“所有权转让”,它将鲍勃拥有的所有权利转移到爱丽丝的手中。她可以选择制作她的电影,也可以授权其他衍生作品,如图画小说或动作人物。
这时候
鲍勃拥有:
nothing
爱丽丝拥有:
制作更多小说副本的独家权利
批准电影等衍生作品的权利
许可证受到更多限制。Bob 会授予 Alice 特定的权利,但他会保留整体版权,因此结果可能如下所示:
鲍勃拥有:
印刷该小说的独家权利 根据鲍勃的小说制作一部电影的权利
爱丽丝拥有:
授权制作动作人物、漫画小说和其他衍生作品的权利
其他类型的创造性工作也存在同样的分歧。例如,如果你从艺术家那里购买油画,你不一定会获得版权所有权。是的,你拥有上面有颜料的原始画布,但艺术家保留版权,如果他们愿意,他们可以出售它的印刷品。如果你也想购买版权,则需要获得单独的协议。
在互联网出现之前,这一切都容易得多,因为制作副本需要诸如印刷机和黑胶唱片冲压厂之类的东西。制作副本很昂贵,所以它们很稀缺:只有这么多副本可供使用,因此很容易在每个副本上贴上价格标签。由于所有这些都很昂贵,因此只有少数人真正需要考虑版权法。
但互联网使复制的成本有效地降至零。NFTs在某种程度上是对这一现象的反应:由于一个铸币厂只有这么多NFTs,它们创造了数字稀缺性,它们可以像以前的书籍和CD那样定价。但是,他们正碰上互联网的基本事实,那就是制作拷贝非常容易,而且版权法的界限每天都被普通人突破。
现在回到 NFT
如上所述,理论上 NFT 可以“束缚”在一项合法权利上。但是这里有两个独立的权利:拥有 一份创意作品的权利(就像拥有一个钨立方体一样),以及复制和创造原始创意作品的衍生品的权利。这些权利可以捆绑到一个 NFT 中。但它们也可以分为——正如艺术家所说的那样,“复制 NFT”和“版权 NFT”。
要查看实践中的差异,让我们再回头看看本文开始的 Spice DAO 的例子。该项目购买并标记了 Jodorowsky 宣传册的一份物理副本的所有权。因此,SPICE 代币的所有者可以集体决定出售或借出 该副本,或将其离线公开展示。(这类似于“复制 NFT”。)但沙丘小说的版权仍由弗兰克·赫伯特( Frank Herbert)持有,弗兰克在2021 年将电影版的版权授权给了传奇影业。并且宣传册中艺术品的版权由原始艺术家及其遗产持有。换句话说,这就是没有“版权的 NFT”。Spice DAO 无法制作宣传册的额外副本,或从中制作衍生作品,例如电影。他们只有这本书。
当你谈论数字副本而不是物理副本时,事情会变得更加复杂,因为法律对“副本”的定义不直观。它包括任何“可以感知、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传达作品的物质对象”,包括计算机硬盘驱动器,有时甚至包括计算机内存。[5]与作品交互的每台计算机都会出于版权目的制作单独的“副本”;即使只是浏览一个网页,你的计算机为了显示,也会制作该页面上图像的“副本”。
美国版权法明确规定,版权转让和副本转让是不同的。[6]这意味着对于大多数 NFT 来说,“复制 NFT”实际上需要某种“版权 NFT”元素,让所有者可以制作更多副本——否则他们在访问他们的艺术品的那一刻就会成为侵权者。
出售版权很难。许可证更容易。
实际上,确保 NFT 所有者拥有他们认为自己拥有的版权是一个比看起来更微妙的问题。考虑以下来自无聊猿游艇俱乐部条款和条件的段落:
你拥有 NFT。每个无聊猿都是以太坊区块链上的 NFT。当你购买 NFT 时,你就完全拥有了完全的 Bored Ape,包括艺术层面的。
这看起来像是将版权的所有权与 NFT 的所有权联系在一起——例如,如果买家出售 NFT,他们也会出售版权。不幸的是,美国版权法为转让版权所有权设定了很高的门槛,要求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由所有者签署”。[7]
书面部分没有问题;根据联邦法律,网站上的条款可以算作“书面” 。根据E-SIGN 法案,即使是像打印在脚本字体中的人名这样的数字签名也可以是签名[8] 法院裁定,当你创建帐户时单击“我同意”网站的条款就足以表明“签署意向”。因此,NFT 制造商可以通过修改条款以添加签名行来满足该要求。
当一位 NFT 买家试图转让其版权所有权时,真正的问题就出现了。假设 Alice 从一家使用与 BAYC 相同条款的公司购买了 NFT。Alice 从该公司获得版权的全部所有权。(她可以在她的 Twitter 个人资料中显示它,起诉右键点击者侵权等)然后她在 OpenSea 上将 NFT 卖给 Bob。这在理论上也应该转移版权。
但是,如果 Alice 所做的只是执行智能合约,就没有签署转让知识产权的法律合同——所以即使在出售 NFT 之后,她仍然拥有版权。
Bob 可以声称 Alice 同意服务条款,该条款表明拥有 NFT 的人控制版权。她已将她的加密签名应用于智能合约。但智能合约并不一定说明版权或条款链接。即使是这样,也不能保证爱丽丝已经阅读或知道这些条款。她不会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意义上将她的加密签名附加到交易中。法律合同通常只约束明确同意的人。
从智能合约到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是一个棘手而微妙的问题。将tungsten Cube和版权等链下资产添加到组合中会使事情变得更加困难。如果与 NFT 相关的艺术品的版权是基于法律合同的,那么用户有一个合理的论点,即法律合同中的任何内容都不适用,因为他们只与智能合同进行交互。
许可版权比转让版权更容易,因为不需要签署许可。(他们甚至不需要书面形式,尽管对于任何经济上严重的交易,写下条款要安全得多。)因此,NFT 创建者可以通过保留版权所有权,但是授予执照,来解决签名问题。因此,如果 Alice 购买了 NFT 并将其出售给 Bob,而 Bob 将其出售给 Carol,则他们都不拥有版权,但每个人都在拥有 NFT 的同时获得了许可证:
乍一看,它看起来更复杂,因为现在创建者必须直接与每个 NFT 所有者打交道,而不仅仅是与第一个所有者打交道。但这意味着卡罗尔不必担心爱丽丝和鲍勃是不是正确地签署了转账。她可以确信自己已经直接的、自动的从创建者那里获得了许可,并在其服务条款中详细说明。
这种方法在自由和开源软件许可方面有很好的先例,例如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9]和知识共享署名许可。[10]一些 NFT 许可证也采用了这种模式,例如RTFKT许可证。[11]
关键是,NFT 创作者需要认真考虑他们如何构建条款,以确保 NFT 所有者实际上获得了与 NFT 相关的艺术品的必要版权许可。版权许可比彻底转让所有权要容易得多。
衍生权
没有人能够解释为什么无聊猿实现了文化和经济的逃逸速度。这将永远是时代的谜团之一。但至少有一个因素起了作用:无聊猿的条款允许所有者制作漫画和商品等东西。换句话说,衍生作品都可以。[12] 与许多NFT项目不同,BAYC的条款允许对NFT艺术进行不受限制的商业使用。[13] 但BAYC的条款实际上表明,要把衍生作品做好是多么困难,以及有多少潜在的陷阱。
第一个问题是 BAYC 的许可证与其早前声称的“[当你购买 NFT 时,你完全拥有Bored Ape的全部权利”的说法不一致。如果买家真的“完全”“拥有”了这件艺术品,那么 Yuga Labs 就没有什么可提供的了,商业使用许可证是多余的。(这是另一个迹象,表明 Bored Ape NFT 所有者“拥有”艺术品的声明,就像许多其他关于用户在网上“购买”内容时实际拥有的东西的声明一样,不能从表面上理解。)
第二个问题是,这些条款与转售 NFT 不符。要知道为什么,让我们回到Alice的例子。Alice 拥有 NFT 12345,其条款允许她授予基于它的衍生作品的再许可。她向电影制作人(我们称之为 Fern)授予了在电影中使用它的许可——这是 Fern 还拥有独立版权的衍生作品。然后,当电影上映后,Alice 将 NFT 12345 卖给了 Bob。Fern 的许可证应该怎么办?
一个简单的答案是,当 Alice 出售 NFT 时,她授予的任何分许可都会在她的所有权终止时终止。但从 Fern 的角度来看,这太恐怖了,没有许可证,放映电影可能会侵犯版权!这对Alice来说也很糟糕,因为艺术家不想为每次 NFT 易手时消失的权利买单。
另一个答案是 Fern 的许可证继续有效, Bob 没有权利撤销它。不幸的是,这也有问题。假设弗恩有优秀的律师,他们为他们获得了电影版权的独家许可,所以Alice不能让其他人制作竞争电影。但是当 Bob 购买 NFT 时,他直接从公司获得了版权许可。他从来没有和Fern签过合同!所以他不受这些条款的约束,他可以授权任意多的竞争电影。
所以也许许可证应该与 NFT 本身一起“转手交易”。这种情况一直发生在房地产领域。例如,拥有一块土地的人可以授予电信公司“地役权”以在其下铺设光缆,当他们出售该土地时,新买家继承了对电信公司的法律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当 Bob 从 Alice 那里购买 NFT 时,他继承了任何现有的限制或义务——比如 Fern 的独家许可。
但是这个解决方案意味着 Bob 获得的东西比原始 NFT 创建者授予的全部权利要少。他将不得不调查他购买的 NFT 的整个交易链条,确保像 Alice 这样的前所有者还没有放弃部分版权。这与一切都应尽可能在公共和链上完成的加密精神背道而驰。
第四种可能性是 Fern 创作新衍生作品的许可终止,但他们可以继续使用他们已经创作的现有衍生作品。这就是版权法处理某些许可终止的方式。但是,如果 Fern 的许可继续存在,那么 Fern 承诺支付给 Alice 的任何版税应该怎么办?他们也应该交给鲍勃吗?
至此,我们已经讨论了 Alice 将 NFT 出售给 Bob 时发生的四种不同可能性:
Fern 的执照终止。
Fern 的许可继续有效,但 Bob 可以将相同的权利许可给其他人。
Fern 的许可继续有效,Bob 不能许可相同的权利。
Fern 对新衍生作品的许可终止,但他们可以继续使用现有作品。
可以想象法院会采用这些结果中的任何一种。事实上,对于哪一个是一般的最佳解决方案,并没有明确的共识。但是,每一个在没有回答这些问题的国家信托基金基础上做项目的人,都对法院抱有极大的信心,认为如果交易变质,各方最终相互起诉,法院会把事情处理好。许多 NFT 项目没有明确买家的权利
一些流行的 NFT 项目,包括CryptoPunks,在发布时没有明确的版权条款。这对所有相关人员来说都是有法律风险的。
如果没有明确的条款,有人可以联系 NFT 系列的创作者并购买艺术品的潜在版权,然后起诉 NFT 购买者将图像放入他们的个人资料图片中——因为没有明确授予他们这样做的权利的许可。这不是创作者和购买者的意图,我们希望法院不会在这样的基于版权的攻击中与这种恶意诉讼的人合作。但法院似乎对尖端区块链技术和社区规范的了解也不能算是很清楚。
在最初的 CryptoPunks 发布之后,其创建者 Larva Labs 后来返回并尝试追溯添加版权许可。一些法律学者怀疑这是否有效。最近,Yuga Labs获得了CryptoPunks 的权利,并宣布打算向代币所有者授予商业权利。虽然许多 CryptoPunks 所有者会欢迎这一变化,但在初始发布和铸造之后更改许可条款比预先授予它们更棘手。
一些 NFT 使用从艺术家那里窃取的艺术品或与 NFT 创作者没有联系且没有使用许可的著名作品来制造版权问题。复制这些作品作为 NFT 营销的一部分(例如用于 OpenSea 列表)本身就可能侵犯版权。NFT 创建者可能会通过暗示 NFT 所有者将获得这些被盗作品的权利来从事虚假广告。而且由于侵犯版权是“严格责任”,复制被盗艺术品的 NFT 所有者也可能承担侵权责任,即使他们被误导了。
虽然直截了当的骗子不太可能关心侵权,但不幸的是,许多善意的项目——比如安迪·威廉姆斯的案例——似乎也相信,以某种方式铸造作品的 NFT 会自动带来一些版权利益工作。
在 Web3 的未来,一切都绝对发生在区块链上,除非得到区块链交易的批准,否则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发生,如果没有版权所有者的明确许可,在技术上应该是不可能发布照片的。但那个世界不是今天的世界,一个未经事先许可就无法讲话的世界将是极度反乌托邦的。这将完全违背区块链应该代表的自由和开放的价值观。
无论你如何看待 NFT的版权问题,使用损坏的版权许可启动它们对任何人都没有任何好处。虽然一些加密货币和 Web3 项目旨在摆脱现有的法律体系,或完全取代它,但许多创造性的 NFT 项目还是在当前存在的法律体系内运转的。负责任的 NFT 创建者不会启动构建在明确知晓的、未修补的存在漏洞的智能合约库之上的项目,并且他们也不应该包含可能被证明是灾难性的法律条款。
尽管如此,与技术和艺术设计相比,许多项目似乎对其设计的法律方面的考虑要少得多。如果代码是法律,那么无数的 NFT 都是建立在有缺陷的代码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