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工行首席技术官吕仲涛在“数字金融创新应用与发展”研讨会上,分享工行在区块链创新应用方面的实践与思考。
工行区块链平台的建设情况
工行于2015年开展区块链研究,2017年在银行业中率先成立了区块链研究团队,通过吸收借鉴业界区块链先进经验,并结合金融业务特点不断研究攻关,于2018年推出了金融行业首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级区块链平台—“工银玺链”。工行成为了首批完成网信办区块链服务信息备案、首家通过工信部指导的可信区块链全项技术测评的金融机构。
目前,工行区块链落地场景已涵盖贸易金融、供应链金融、专项资金管理、金融资产服务、民生服务、智慧政务、数字资产等多个领域,并且在一带一路、乡村振兴、数据市场、双碳等国家战略方向上均有创新场景落地。通过区块链技术在提升服务能力、推动资产流通、业务降本增效等方面,积极赋能业务发展。
工行区块链应用实践
吕仲涛从民生服务、智慧政务、资金管理、供应链金融、贸易金融五个方面,通过案例的方式介绍了工行的区块链应用实践。
在民生服务方面,工行借助区块链提升机构客户平台公信力,为慈善机构客户提供项目管理、线上捐款、支付见证、捐款溯源、银企对账等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构建了区块链慈善金融生态。从而实现了集金融服务、慈善透明、公益溯源于一体的区块链服务,持续推动慈善公益行业的透明化、合规化。目前已在全国多地先后应用,为全国超200 家慈善机构提供溯源上链服务,公益捐赠超500万笔,为百万笔扶贫订单提供溯源服务,资金总额超3亿元,取得良好的示范作用。
在智慧政务方面,工行联合山东省医保局建设了医保区块链平台—“鲁医链”。将电子处方、药品配送、支付交易等信息上链存储,通过医院、药店、银行、监管共建联盟链,达到多方信息安全共享,构建多方信任,保障医疗监管数据的阳光透明,实现医保资金的穿透式监管;同时因区块链电子处方不可篡改,且可追溯,实现医疗机构电子处方链上安全共享和高效流转。目前已在山东省多个地市全面铺开应用,上链电子处方超2万笔,助力医保服务金融平台支付金额超20亿,后续将面向全国推广。
在供应链金融方面,工行运用区块链技术率先推出银行增信无条件保兑产品“工银e信”。工银e信作为可流转、可融资、可拆分的数字信用凭据,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注入核心企业信用加成,盘活供应链应收账款,实现全产业链银行资金支持,降低上游供应商的融资成本。通过打通产业端贸易流和资金流的信息孤岛,解决优质核心企业授信难以随产业链进行深度延伸等问题,使产业链末端的小微企业也可便捷获得低成本融资,惠及众多行业。自2019年1月上线以来,上链企业超1.3万家,累计融资金额超530亿元。
在资金管理方面,工行联合雄安新区,推出了雄安征迁安置资金管理区块链平台。在业界首次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征拆迁资金管理、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场景,基于智能合约实现资金穿透式拨付,防范资金挪用风险,保障资金拨付阳光透明、资金安全发放。平台自2019年1月上线以来,已累计完成资金拨付超500亿元,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成效。
在贸易金融方面,工行创新打造了“中欧e单通跨境贸易金融平台”,是全国首个基于中欧班列多式联运一单制的跨境贸易区块链平台,解决了单据流转慢、贸易背景待核实、信息不对称等业务痛点,交单由线下流转约15天到线上准实时送达,业务效率提升超90%,为“一带一路”沿线贸易企业提供便利的贸易服务和信息支持。平台打通了进出口企业、物流公司、银行、运营机构之间的信息壁垒,通过加速数据流转和信息共享,促进了业务环节的流转效率,实现各方互信互认,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贸易背景真实性难以核验的问题。该创新案例也入选了中组部编写的“改革发展攻坚克难案例”。
区块链在金融领域的两大挑战
吕仲涛表示,近年来各行业的区块链应用也是创新活跃、百花齐放,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面临着一些挑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第一个挑战是在技术方面。区块链融合了分布式存储、共识机制、点对点通讯、密码学等技术,使得数据公开透明、不易篡改、不可伪造、可追溯,在区块链网络内解决了可信的问题,构建一个全新的价值传递网络。但区块链要真正形成受广泛认同的新型生产关系或者新型基础设施,目前还受限于去中心化、高安全和高性能构成的“不可能三角”问题,尤其是在未来用户数量、系统规模持续增加的情况下,性能、跨链、计算、安全等核心技术上的瓶颈将愈发突出,还需寻找有效方案,实现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突破。
第二个挑战是在应用方面。目前区块链在业务场景的规模化应用有待提升。区块链作为一种可信生产关系的创新,在建立有效可复制的应用模式、促进生产力提升等方面还处于探索阶段,在技术平台搭建、现有业务系统迁移等方面也需要持续不断地投入。同时,各机构对于如何更好发挥区块链成效的认识有待提升,区块链技术在短时期内带来的经济效益也并不显著,这些因素都影响了区块链在金融领域的规模化应用。
推动区块链创新发展的三点建议
对于进一步推动区块链创新发展,吕仲涛给出三点建议。
一是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从顶层设计方面,加强区块链技术应用创新的统筹管理和规划布局,统筹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系统建设,在满足用户数据确权、隐私保护的条件下,将有关数据逐步纳入共享范围并依法使用,从而消除机构数据壁垒,规范数据标准,实现金融机构间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
二是建议在设立区块链分布式账本等标准的同时,逐步完善区块链技术在数字金融应用的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区块链金融领域的研究和应用推广,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区块链产品、技术和项目等方面的测评认证,多方位推动区块链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
三是建议加强跨行业及“产学研用”协同合作,科研机构积极输出区块链科研成果,通过“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发展体系,全面推动区块链在数字金融领域的研发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