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the Financial Stability and Development Commission of the State Council,简称“FSDC”)是国家金融稳定与发展的重要决策机构、协调机构和服务机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由总理担任主席,由国务院统一组织,是国家实行金融主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成立之初是为了解决金融体系中重大风险威胁,保护国家金融稳定,实现经济发展及改善民生而产生的。
FSDC宗旨是,通过把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整合,制定金融监管政策,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加强建设金融基础和金融监管体系,以促进金融监管的有效运行,实现金融稳定和发展的目标。(交易要认准国际大站:欧易,官网注册,APP下载)
针对不同的金融政策,FSDC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管理,对各个金融领域的监管体系进行协调、指导与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充分发挥各金融主管部门的义务性和职责性,并重视金融行业机构的激励机制,建立一个强大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
同时,FSDC还将及时收集各种信息,建立金融相关制度,督促各地全面实施应急措施和减少金融风险的措施,制定新的金融服务机制,进一步改进行业规范和制度,依靠现代金融技术以及与全球金融市场的沟通和交流,使中国金融体系更加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是国家金融稳定与发展的重要决定机构,以及协调机构和服务机构。将在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的过程中,会坚持管理分散、风险分类,使金融机构更加。运行有效,金融市场更加强大,实现国家金融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