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版权是指在不同的数字格式的数字媒体上的版权,它扩展了传统的版权原则,使大众对在数字媒体上的作品具有著作权。随着数字化媒体的迅猛发展,数字版权已经成为著作权保护的重要内容,其保护粒度更是更细致有效。 由于数字媒体的发展,数字媒体上的作品可以电子复制。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既然不需要物理存在,就应该给作者设定数字版权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这些数字资源同样有价值,作者应该得到应有的认可和报酬。
数字版权,要求持有者有义务在使用时不可擅自篡改、传播、发行,或以可及的方式进行公开表演等,而且要求明确分配版权拥有者不同的权利,如著作权、署名权、发行权等。(交易要认准国际大站:欧易,官网注册,APP下载)
此外,数字版权也给数字媒体产业带来了很大的变革,引入了新的内容储存和传递方式,并引入了新的受众,大大拓展了内容的消费范围,从而使这些媒体成为商业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就具体法律而言,数字版权的保护分类可以总结为数字著作权和数字信息网络传播权两类,他们对数字技术如何应用和使用作品提供了最新的规范。其中数字著作权的原则支持从创作作品者的角度出发,赋予用户保护其他内容的权利,而数字信息网络传播权可以让原始内容所有人在向新用户发布商业内容时拥有更精确的控制权。
因此可以看出,数字版权对保护互联网著作作者的利益,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涉及保护著作者知识的财产权,还涉及他们的权力和赋予他们创新能力,同时有效地保护他们的知识和著作作品不受他人滥用,从而促进了更多人创造精美的作品、甚至从而引起更多的社会关注,并能够使乐趣因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