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涉嫌诈骗已经受到了判决,判处他无期徒刑。根据法庭宣判,AD犯下了诈骗罪,其具体行为是:以提供虚假贷款的名义,以伪造文件和其他手段,骗取多名受害者的资金。
AD于2018年1月开始实施其诈骗行为,向其受害者发出虚假的贷款文件,并利用伪造文件来证明自己是合法合规的贷款机构。AD还在不断的进行资金回流,以此诱使受害者继续就贷款一事向其付款。受害者合计被骗取金额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事后,警方介入调查,办案民警仔细调取了原告同AD所有的交易电子信息,发现了AD 的诈骗行为,并将此案提交法院审理。在侦查证据和经审理证据的基础上,法院相信,AD有重大证据证明其贩卖虚假借贷,故犯了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诈骗罪的刑罚通常以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为主,依据诈骗行为严重程度,法院对AD的判处依然以无期徒刑为结果。
希望所有的受害者能够在法律的保护下,得到应有的赔偿,同时也希望此次的判决对于社会上所有的不法行为有着威慑作用,促使社会充满正义,治安日趋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