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互助”是扶贫放款、慈善互助类传销,这是一种不法违法的传销行为。传销并非正式的慈善行为,而是某些非法经营者利用哄骗、欺骗、胁迫等手段向移民兜售它们所推出的“野狼互助”计划,且以此收取未经批准的高收益率偿还贷款。
首先,“野狼互助”的经济吸引力生来就有诱惑性。传销者在宣传活动中夸大了所推出的“野狼互助”计划期间的贷款高收益率,不仅矛盾了当前市场状况,而且违背了反传销的原则,为移民诱惑而劝入其中,且由于移民的经济和心理防御力较低,因此更容易堕入传销活动的陷阱之中。
其次,“野狼互助”的行迹有违道德感。一旦堕入传销网络,就会遭到各种形式的性骚扰,并且缺乏能力进行正当和正确的评价,使移民甘愿相信传销者当局的邀请,并轻信传销者的谎言,从而轻易缴纳了“野狼互助”计划的费用。例如,传销者强迫移民缴纳定期费用,以购买“野狼互助号集”,以求其中可“领”取的高额回扣,然而一旦消费者把钱交出去后,就会被传销者无情的无怨无悔的骗取款项,从而陷害了消费者,使其感觉受到了极大的违背道德的卑劣作法。
此外,“野狼互助”容易导致负债困境。传销者大多会利用宣传虽花言巧语,而让移民兜售其产品,但收取的贷款利息超过了市场上的正规利率,从而导致移民拿出的钱负债累累,出现了财务困境,从而给移民带来了财务上的不良后果。同时,这些负债也会给移民家人带来极大的压力,使他们更加难以解决财务的困难,从而无法使其家庭生活得到改善。
总而言之,“野狼互助”是非法经营活动,不仅带来违法事实,而且由于收益大于正规水平,容易让诱惑者堕入传销的洪流之中,被传销者欺骗,从而影响消费者的经济健康。因此,建议广大群众拒绝参与这种行为,尽量减少消费者接触传销活动的机会,以避免受到不合理的伤害和损失,从而营保其财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