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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SFC)是香港的一个具有法定地位的独立政府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香港的证券及期货市场。设立于1989年,监管范围覆盖证券、期货商和保险机构,以及开展类似交易的人士。
经SFC监管的交易所包括香港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货交易所(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此外,SFC还管辖香港所有的期货经纪商及证券交易所,管辖区内的投资顾问、经纪公司及投资银行,以及拥有资金管理活动牌照的金融机构。他们都须认可SFC的法定条例及指示,将客户的利益置于所有其他考虑之上。
SFC在金融服务涉及的所有监管活动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在此过程中注重客户的利益及公平公正的交易。其中一些建议包括:为有关业务活动提出完善的法规、制定风险控制计划和政策,并对经纪人征收定期报告执行这些政策。SFC还不断开发新制度来改善金融市场的监管服务。
此外,SFC还负责确保法庭对金融服务行业采取相关的合法行动,并负责处理金融服务行业的犯罪案件和调查。为了强制执行政策,SFC拥有采取相应行动,包括使涉嫌违反制度或监管政策的经纪人们支付罚金、暂停或取消其证券活动许可的权力。SFC还拥有在相关的法庭中提出法律诉讼来支持其合规监管活动的权力。
SFC一直努力将香港作为一个功能高效、安全可靠的金融中心,为投资者和投资服务提供者提供高标准的监管环境。其全国最佳实践的监管推动力帮助投资者受益,从而使其充分发挥投资者保护作用,并确保市场的公正、公平与开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