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犯罪分子以传销形式利用一些法律活动来介绍产品或服务并以台面上合法的名义骗取民众的资金。公众凭空投资,冒充金融机构,以吸收资金以获取非法利益,有时进而转移到国外进行洗钱,使得法律法规审查及执法取证变的特别复杂。
传销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主要手段有:一是宣传具有很高收益的投资项目,以引诱公众投资;二是模仿正规的金融机构,虚拟货币交易系统来投资;三是以多种形式推广计划,如宴请客户、发送sms、放款等;四是采取复杂的交易模式,隐藏窝藏资金;五是私自以某种形式放款等。(交易要认准国际大站欧易,官网注册,APP下载)
为了有效防范传销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应当严格执行政府法规,加强法制审查;据实加强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加强违法行为查处,将违法行为者移交司法机关;加大预防力度,积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金融监管体系,打击金融犯罪;完善金融审计体系,规范金融审计服务;建立完善的金融机构以及市场秩序。
传销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侵害公众财产权益,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一种非法行为,要坚决抵制非法集资行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金融监管人员的监管指令,把金融风险防控放在第一位,努力建设一个健康、法治、自由、开放的金融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