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是目前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主要形式,它是采用可再生能源作为基本能源,以有效构建和统筹电力系统,保证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集成、互联、智能、可靠的运行系统架构。它应具备功能性、经济性、可维护性和高效性。
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应具备的基本功能有:一是运行系统的集成功能。它应包括各种发电类型,如可再生能源、燃煤机组、燃气联合发电厂、核电站、潮汐能、风能、太阳能等,并对多种物料和能源的相互转换和联用构建运维模式。二是无功补偿功能。无功补偿功能是根据系统电源组成机构进行优化配置的,从而获得电力余容可靠性要求的最优匹配模式。三是电能质量综合管理功能,需要利用先进技术,将电能质量以信号采样的形式记录,并且利用电力信息采集系统对全网进行动态监控,从而确保电力质量满足客户的要求。
基于以上功能,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在规划、建设和运行中,还应当考虑更多可行的因素。首先,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当地的自然资源状况规划电力系统的各个环节,包括电网、热工机组、控制系统、计量系统等。其次,考虑合理利用可再生资源,如风能、太阳能等加上燃烧能源生产电能有效率,尽可能低的排放废气和废水水;在建设过程中,可以采用现代电力技术,如机组联合运行、微电网、全自动逆变器以及电能质量监控等,提高电力系统效率;同时,应当注重电力系统的可维护性,使电力系统更加可持续发展。
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将使用户有更多的可选择,有助于实现更高效、更稳定、更可靠、更经济的电力供应。
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内涵与展望(附下载)
今天分享的是新型电力系统深度研究报告:《 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内涵与展望》。(报告出品方:北京大学能源研究所 )
研究报告内容摘要如下
2021年3月 15 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要“实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对我国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婴意义。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将重塑我国能源生产消费结构,助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将促进我国深入推动能源革命,加速建成能源强国;将驱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引领第四次工业革命;将为世界贡献“中国智慧”,助力全球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
新型电力系统是未来新能源为主的我国能源系统的主体,将根本改变目前我国化石能源为主的发展格局,实现能源消费的电气化和电力消费的清洁化,月有全面支撑性、系统平衡性、统合高效雳慈陌出铂泊尘菜蹈都傍焉铭郎怨科技创新性以及回际引领性等主要特征。全面支撑性指我国电气化程度高,全面实现电代煤、电代油、电代气。包括氢鲍、碳捕捉与封存利用(CCUS)、生物质能等在内的清洁技术能有效支撑全社会难以电气化领域的深度脱碳;系统平衡性指我国能突破能源系统的“不可能三角”,实现电力消费以清洁能源为主,具备安全稳定的电力供给能力和遇到突发事件的灵活调节能力,电力价格长期稳定且终端用户可承受,电力服务普率经济民生,综合高效性指我国能源练合使用效率高,以服务需求侧为导向,废弃资源的循环综合利用水平高。拥有高效运转的市场机制(有效市场)和科学健全的监管体系(有为政府),与新一代数字信息技术广泛融合发展。科技创新性指我国电力全产业街各个环节能够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保持世界领先的科技研究、开发和示范水平,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国际引领性指我国在电力投资贸易与标准制定、国际能源组织、应对气候变化等事务上具有较强的影响力,能够为世界解决能源问题积极贡就中国智慧和解决方案。
在新型电力系统建成后,我国电能在终端用能的比重在 70% 以上,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在 95% 以上,电力系统和能源系统之间的界线逐渐模糊,即我国电力系统趋近于能源系统。我国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到 2035年,称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 1.0 阶段;第二阶段为 2036 年到 200 年,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 2.0 阶段。
在新型电力系统 1.0 阶段,电力在我国能源系统中的地位得到持续加强,增量能源消费主要以电力消费为主,但总体来看电力仍然不是我国终端用能的主要形式。新增电力斋求在“十四五”时期绝大部分由非化石能源满足。在1.0 阶段,我国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光伏、光热、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的总装机到 2025 年和 2035 年分别达 11.2亿千瓦和 26.8 亿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分别达 43%和 61%。与之对应的是煤电装机的加速下降,2025 年我国煤电装机达到峰值 11.7 亿千瓦,随后进入峰值平台期,缓慢下降到2035 年的10.6亿干瓦,其中约一半为利用小时数只有 3000 多小时的调峰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