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是一项契约性文件,于1997年12月11日在日本京都市发表,由现场签署的缔约国组成。该协议的重点在于实施符合某些减排责任的全球减排机制,旨在限制全球变暖的原因——人类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该协议在经过了一些修改后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其中包括36个工业化国家及地区(包括欧盟的前15个成员国)的交换排放,被称为先行体(Annex I)。
《京都议定书》提出全球气候变化应作为一项跨国课题,而非只受到国内因素的限制,并且同意预防与逆转全球气候变化的措施。在此框架下,《京都议定书》实行了国际碳交易和清洁技术发展机制,并促进了植物固碳、提供可持续能源机会及促进应对气候变化的后续行动。
特别是,根据《京都议定书》,各行业的排放量,将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降低至全球排放基准年的一定比例,被称为《温室气体减排行动计划》(Greenhouse Gas Reduction Plan, GHG)。计划将在到2020年更新,其中一些国家将逐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而另一些不发达国家但仍然排放温室气体的国家,可选择获得有金融补助的新型设备,用以取代古老的设备。
迄今为止,该协议终于得到广泛的承认,被全球169个有权力的签字国和批准国签署或批准。它的实施让全球范围内得到了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也受到了重视,也有利于改善污染状况,有助于促进碳排放的报酬制以及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