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在区块链技术、市场以及专利发明方面都占据着世界的前沿地位,并产生了一批以区块链技术起家的公司。而NFT在虚拟资产的特异性、差异化方面具备特别的应用潜力,在中国市场或大有可为。
但是,在国内没有明确法律约束和监管规定的市场环境下,除了要面对交易双方权利义务无法明确、保障的窘境,利用新技术、新应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同样不容忽视。
为了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证金融体系不受无序发展的数字货币的影响。中国政府目前对数字货币的监管政策及态度相对其他国家更为保守。
一方面,中国政府对于数字货币的发展在相关技术领域投入大量资源进行研究。另一方面,国家主管机关对数字货币不受控发行和交易保持高度警惕,防止数字货币冲击现有金融秩序,对数字货币的交易、流通等环节采取控制措施。笔者认为政府对待NFT的监管可能会参照目前对数字货币的监管实施。
01 禁止NFT无序发行和兑换
根据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多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同时,任何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数字货币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数字货币,不得为数字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02 禁止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开展与NFT相关的业务
目前,金融和支付机构被禁止从事与数字货币相关的业务。
首先,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其他五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该通知中规定,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包括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以及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
其次,《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进一步明确,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包括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03 将NFT的交易和等级纳入反洗钱监管
根据《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比特币的交易和登记被纳入反洗钱监管体系,同理,回到NFT项目中:首先,提供NFT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应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对用户身份进行识别,要求用户使用实名注册,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其次,各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以及提供NFT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如发现与NFT及其他虚拟商品相关的可疑交易,应当立即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并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调查活动。
04 个人持有不受限制
虽然,监管机关为了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利益,较大程度限制了数字货币发行融资和公开交易,以防利用数字货币从事非法集资、传销和诈骗等行为。但是,对于个人持有NFT等数字货币,或者从事数字货币的“挖掘”和“矿机”的生产等,并未加以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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