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TO引起了链圈和币圈的双重关注,很多国家对于STO的态度积极,甚至给予合规身份。2019年,我们将迎来区块链的新史诗——STO(证券型通证发行)!
全球资产的标记化或加密分级将会是一个巨大的潜在机会,这也是区块链和通证真正可以实现落地并深度赋能实体经济的巨大价值洼地所在。
通过STO对现有资产进行通证化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将可能于2019年开始爆发。
STO(Security Token Offerings),指的是证券型通证发行。STO是企业正在成为最强大和有价值的替代方案,业内人士称,“在未来两年内,这个数字额度将增长到数万亿美元”。
STO(证券型通证)主要包括三个因素,即证券、通证和发行,有以下四种最常见的的设计结构:
通证化风险投资基金(Tokenized VC Funds),一个通证化的风险投资基金为通证持有人提供对基金份额的索偿权。
类股票通证(Share-like Tokens),可以具有诸如对某一实体享有所有权份额、LP份额、投票权、股息、利润份额或对未来成功的某一实体享有利益等特征。
资产支持通证(Asset-Backed Tokens),可以用于可替换或不可替代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资产可能需要一层抽象层。
加密债券(Cyprto-Bonds),消除中间商和注册机构,减少结算时间并降低运营风险。
这些优点导致一时间,人们对于这个看似比ICO更合法,比IPO更便捷的区块链融资方式投以极大的热情。
尽管STO引发市场关注,但美国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审批STO的流程、标准等细节却少有人了解。
近日,媒体采访到了接近Rapidash的相关人士,了解到美国SEC审批STO的一些细节。
该人士表示,目前SEC审批通过STO的项目共39家;从获批到发行,SEC没有任何辅导,只有监管。对于那些顺利通过的项目方,不得不正视后续融资速度较慢和定期监管的问题。银行账户开设和反洗黑钱是目前通过STO的两大阻碍,那些拥有实际应用场景的商业模式更容易通过STO,那些想赚快钱的项目会越来越边缘化。
此外,该人士也表示,STO有机会成为区块链行业的下一个风口,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监管机构的介入会对整个行业带来新的秩序与机会,隐私和监管的平衡将成为公链开发乃至各个垂直行业需要解决的问题。
采访实录:
1.可以简单介绍一下Rapidash通过STO的历程
A:Rapidash,是全球首个以全华人团队拿到STO批准的公司。目前团队共14人,今年五月底刚完成天使轮融资,6月份开始筹备STO事宜。Rapidash前后大概历时4个月,共花费了好几万美元,最终成功通过。目前白皮书正在完善阶段,11月1号将正式对外公布募资消息。”
(STRAWBERRY DATA INC系Rapidash的项目方)
2:Rapidash在申请STO期间遇到什么障碍
A:主要有两点阻碍:一是银行账户的开设;二是反洗黑钱。因为目前银行对于虚拟货币交易的态度十分谨慎,在美国一些银行,只要每个月超过三笔的虚拟货币交易,到第四笔可能账户就会被关掉,而香港银行更为谨慎。
3:从获批到发行,SEC是否有相应的辅导机制?
A:没有任何辅导,只有监管。这个监管是十分严厉的,作为发行方,最重要是要提供一套反洗黑钱的机制,以及拿到钱后怎么花的。
4:近期成功通过STO的两家公司(Rapidash和tZERO),有什么共同之处?
A:首先,两者都是美国公司,创始人都是守法的美国公民或者居民,美国公民的身份可能在申请上会有一定的优势;其次,这两家都拥有实际应用场景的商业模式。
关于实际应用场景,IPFS目前技术很成熟,但之所以没有大规模的运行起来,是因为他没有基站,而Rapidash其实就是基于IPFS的基础网络建设,通过技术手段,可以做到把带宽节约90%出来。做过互联网的人都知道,带宽永远是不够的。
此外,目前阿里云和腾讯云都有IPFS的研发小组,据说华为上个礼拜刚成立了一个由副总裁带头的小组,专门研究IPFS。可见,未来IPFS可能会引领下一轮的互联网潮流。
5:当前美国SEC对STO的审核流程主要有哪些?
A:在进行STO之前,首先要确定投资者所处的位置,因为在美国,证券法下的各类豁免条款不同,募资上限也不同。确立之后,就要开始咨询律师或者融资顾问、并与部分平台接触。随即开始编写材料,提交报告,等通过后还要花时间面向传统投资机构和加密货币投资者进行路演。然后,在二级市场上线后,按照对应的法律法规向公众募集。一般而言,周期大概在2年左右。
6:有资料显示,目前已有超过两万个发行方等着STO。在您看来,什么样的项目更适合或者更容易通过STO?
A:据我了解,估计200个差不多。能批的项目一方面肯定是反洗钱机制计划做到很好的;另外一方面还是我们所说的那些真实有实地应用场景的,可以为人类美好生活做出贡献的项目。
7:Overstock.com(tZERO背后的公司)CEO帕特里克•伯恩(Patrick Byrne)曾表示,去年的ICO热潮是在制造有毒的金融资产垃圾堆,但STO不会产生任何新的副作用。您如何看待他这种观点?
A:一个没有开展实际业务的企业,拿了钱,发了STO,剩下的估计就是看人品。在我看来,目前STO还是有一些缺点存在,一个是之后的融资速度会相对较慢;另外一个是在美国STO的核心就是要符合SEC的监管要求,包含合格投资人,反贪污、洗钱等用途的投资人尽职调查(KYC及AML),信息披露,投资人锁定期限等。
8:在您看来,STO、ICO 和IPO三者之间有哪些区别?
A:如果说IPO是基于人们对某公司的相信,那么ICO纯粹是投机,倘若钱打水漂了,却无任何法律制裁。STO它最大的特点是一定要与现实中的某种金融资产或权益。它与ICO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要在监管的掌控之下的,凡事凡态都要中规中矩。因此,STO实际上是在严格监管下能实际落地的区块链+项目的金融化,而这,有可能是一种可行的区块链之路。
10:STO的稳步推进,对后续加密市场的整体走势会产生哪些影响?
A:真实有落地场景的区块链项目通过这种方法融资会得到更加良性的发展,那些想赚快钱的项目会越来越边缘化。STO有机会成为区块链行业的下一个风口,但为了保障投资人的利益,监管机构的介入会对整个行业带来新的秩序与机会,隐私和监管的平衡将成为公链开发乃至各个垂直行业需要解决的问题。
11: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STO是否有在中国大规模推行并落地的可能?在中国国内是否会有被定性为非法集资的风险?
A:其实,在国内一些所谓的股权众筹其实就是变相的STO,只要合伙企业不超过50人。这个具体要看你用什么方式募集资金,也就是要看所谓的监管态度。
在即将到来的2019年,锚定现实世界价值资产的STO将会取代IPO和ITO,开启一个全新的数字金融市场。
我国刑法对于擅自发行股票的行为,是有专门的具体条文来约束的。2017年9月4日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里明确指出:ICO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对比STO,后者是未经批准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其实质还是一种公开融资行为。